該借錢給結婚對象嗎? 6/26 11pm 更新

不想多說啥

連我這個男生都看不下去了

雖然我只看你的片面之詞

也許男方有另類說法

不過 前面大大們都說這摸多了

勸你一句 放手吧

我不要在 你身上看到憂鬱症跟新聞板面

個人認為

人生雖然不一定要 超有錢 但 沒錢負債 想想誰要救妳

男方思維有點問題.......
既然沒錢,為何房子不能名下共有?非要自己獨佔?
頭期款都付不出來,還好意思說用借的?那就上法院公証寫借據.......不然口頭的借永遠也扯不清........

顧家是好事,但是太偏袒家裡的人了.完全沒考慮你的感受.....

若真的要和你在一起,至少要分清楚,哪些錢給老媽家,哪些錢給小倆口的家作規劃

若真的全數要給家裡,那由你參予支出的一切動產,不動產都應該掛在你名下比較有保障吧........

我與老婆買的房子,雖然都是我在繳的,我老婆約繳1/3,我也是把房子掛在老婆名下,我名下都沒有....

這麼護舊家與愛計較的老公.....相愛容易,相處難吧.....我想
比基尼 wrote:
有沒有法律專家, 不管跟誰結婚, 婚前我自己買的房子, 就算結婚或離婚房子還是自己的吧? 要不要簽婚前協議書?...(恕刪)


小弟我不是法律專家

婚前財產屬於各自擁有

婚後產生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

就醬...夠簡單吧...
wrote:
大約是10初吧...(恕刪)


等你真的看到薪轉再說吧 10初...呵呵
認識八年但是感覺上又粉陌生?
你對他不夠了解!
他對你可能很清楚嗎?
聘金談了嗎? ( 放生吧)

比基尼 wrote:
多次的分合, 我也想...(恕刪)


如果兩人有計劃一起走下去甚至結婚,房子買兩個人的名字有何不妥?光重這點你要小心了你男朋友怪怪的.
而且你們都還沒結婚,你最好不要借.
不然到時候會很難處裡.
這男人 好自私 = =! 而且沒有肩膀 樓主妳以後一生的幸福要賭在這上面嗎
比基尼 wrote:
多次的分合, 我也想...(恕刪)


分了吧

你沒和他要房子就不錯囉,還要你出錢

既然他沒錢買房子

那就你出錢買房子

房子的名字歸你

避免人財兩失

至於兩人的生活費我覺得男方多少要拿一點出來
他說薪水是10初,
是10K還是10W,
有點落差喔,
如果是10W那何必要跟妳借錢呢?
就算要養家也不會用到他全部的錢吧,
一個家庭省吃儉用一點,
一個人一個月的生活費給他1W,
那應該很多了吧,
那表示他一個月至少能存個5W左右,
買房或繳頭期款對他來說也不成問題,
有可能妳借了錢人就消失了也說不定,
請考慮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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