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enixcheng wrote:
1. 閣下認為抽菸就是不對
誠如一再強調, 以自己的價值觀欺凌對方的價值觀是不對的...
閣下可以認為抽菸不對, 樓主女友也可以認為抽菸不對, 但是這又如何?
不戒菸就分手, 這就是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的價值觀 - 不抽菸才是對的,


你完全誤解了何謂分手...
你試想一下,
如果我覺得抽菸是不對的,
而你覺得抽菸是對的...
在你無法改變我的想法而我又無法改變你的行為時,
我們之間除了分手還有其他出路嗎?
我無法忍受你抽菸,而你又不願意戒菸,
回到你一直在強調的,
我沒有權利強迫你戒菸,
而你也沒有權力強迫我一定要接受你抽菸,
所以分手是唯一的方法不是嗎?
所以才會有"不戒菸就分手"的要求。
這不是在強迫你戒菸,
而是告訴你我沒辦法忍受你抽菸,
要嘛你戒菸,我們就可以在一起,
如果你堅持要抽菸,
那恕我不奉陪了...
就是這個意思...

phoenixcheng wrote:
婚姻或相處會造成破局, 就是想要強暴對方的價值觀造成的!


沒錯,所以你為什麼要強迫我"不能把"不戒菸就分手"說出來呢?"
這也是我的價值觀呀...


phoenixcheng wrote:
2. 閣下認為女方只是要男方選擇, 而不是強迫或是不愛
這不是選擇, 是欺凌!
樓主同時喜歡 2 件事情: 女友和吸菸, 卻被迫在這 2 者喜愛的事情只能選 1 樣。
怪了, 2 件喜歡的事情被迫只能選擇 1 件, 這種無條件消去不是選擇!


這就是你自私的地方,
憑什麼你喜歡的人就一定要接受你喜歡的其他事物?
你一定要喜歡抽菸,
那我就不喜歡你,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現在不是我在欺凌你,而是你在欺凌我!
你強迫我要去喜歡一件會傷害彼此的事情(你抽菸)。
而我只是要求你去改掉一個會傷害彼此的事情(你抽菸)。
還有,不是所有的選擇權都在你身上的,
你可以選擇兩個一起喜歡那是你的權利,
但是我當然可以選擇不要繼續跟你在一起。
就像我喜歡錢,但是我討厭搶銀行,
如果得到錢的方法是要搶銀行,
那我寧可不要錢。
我喜歡你,但是我討厭另一半抽菸,
如果你一定要抽菸,
那我寧可不要你...
這樣懂來龍去脈了嗎?


phoenixcheng wrote:
女方無條件消去男方任一項「需求」, 是強迫更是欺凌!


所以如果我說我喜歡你你就一定要跟我在一起嗎?
不然就是無條件消去我的一項"需求"...
是嗎?
你有沒有覺得你現在的觀點哪裡怪怪的?
你選擇的東西,不一定就代表是你的東西。


phoenixcheng wrote:
3. 閣下似乎也同意價值觀是不可動搖的, 只是女方的價值觀就是「可以動搖對方」
您在回覆中一直強調「自由就是不妨礙他人才是自由」, 個人不但同意也是討論的主張。
也因此, 你我在室內可以拒吸二手菸, 吸菸者沒條件反論你我使他不自由, 不讓他在室內吸菸,
因為你我的權利已先被侵犯, 吸菸者已先喪失自由的權利!

同樣的, 女方的「可以動搖對方」已經先欺凌他人的價值觀, 這種想法已無法成為價值觀!


同樣的,你為什麼就可以動搖我"不能接受另一半抽菸"的價值觀呢?
所以癥結點就在這裡了,
既然兩個人的價值觀都不該被動搖,
那麼分開不就是唯一的途徑嗎?
就好像你去買東西,
有個東西你很喜歡,
老闆要賣100元,但是你只想出50元,
老闆不肯降低售價,而你也不肯提高出價,
最後的結果當然就是你只能放棄那個東西了...
了解這個道理了嗎?


phoenixcheng wrote:
4. 閣下應該也認為分手是對的, 只是, 這本來就是個人原始看法
既然分手是對的, 不知道為什麼回覆文中一直強調該點?
請回頭翻翻個人回應, 早在最之前的回應已表示, 建議分手!


我確實認為分手是對的,
只不過我認為的理由跟你不同。
你認為是因為女方有問題所以應該分手,
而我卻認為沒有哪一方有問題,單純是價值觀搭不上所以分手。


phoenixcheng wrote:
5. 分手很多時後並不表示不愛了。
完全同意! 非己力能控制而不得不, 的確有這樣的狀況!
但樓主的案例, 女方並無任何不可控逼女方分手, 卻以「分手」達其「私欲 - 逼樓主就範」
倘若樓主選擇吸菸, 女方真的分手... 請告訴大家, 這是愛?

逃離現狀背叛責任, 這不是愛!
愛是在包容溝通中尋求方法, 而不是逼迫責難與離開!


所以你還是搞不懂我前面說的那一堆理由,
"另一半抽菸"就已經是一個非己力能控制而不得不的情況了不是嗎?
不然這篇到底在討論什麼呢?
還有你可能對於何謂愛有很多地方跟我的見解不同。
樓主選擇吸煙,女方真的分手,這是愛嗎?
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你,
因為這跟愛不愛已經沒有直接的關聯了。
兒子殺了人父母去報警,請問這樣表示父母不愛兒子嗎?
如果父母告訴兒子"你殺人的話我就會去報警"表示父母對兒子沒有愛了嗎?
在某個角度來看,抽菸就等於殺人,
而且甚至比用刀殺人還要慘忍,
因為在你死前還會花光你的積蓄,並且把你全家人的生活都給拖累。


phoenixcheng wrote:
6. 被提分手的那一方不見得一定傷的比提分手的那一方深
同意! 但並非此例!
女方強迫樓主削減喜好以達成私慾(樓主戒菸), 若不成而離開, 豈不是咎由自取?
傷的深? 這叫莫名其妙!

強盜迫屋主就範失敗, 吃牢飯... 這叫傷的深?
自己做自己擔叫做咎由自取, 拜託啦大哥...


這真是太神奇了,
那我反問一句,
樓主不顧女方感受執意抽菸,
算不算是私慾?
好一句自己做自己擔,
明明告訴你了再抽菸你就會失去我,
你還是要抽菸,
所以失去我了算不算是自己做自己擔呢?

父母把小孩生出來以為可以教好他,
想不到小孩長大了殺人放火作姦犯科,
請問是父母的問題比較大還是殺人放火的人問題比較大?
而且父母一再的告誡小孩不可以殺人放火,
小孩長大了還是執意殺人放火,
最後被抓到算不算是自己做自己擔?

明明就已經告訴你後果會如何了,
你還要去作,
那後果就真的叫自己做自己擔了。

明明就告訴你,
你再抽菸的話身體會變差,
你身體變差的話跟你在一起的我就會很累,
我不想那麼累,所以你身體不能變差,
所以你要戒菸,
如果你不戒菸,我就不會再跟你在一起。

結果你還是要抽菸,
然後還不准我分手,
請問現在到底是誰在欺凌誰呀?大哥...

phoenixcheng wrote:
1. 不負責

現代人多半不願盡義務只想享受權利,
回覆文章是大家的權利, 但是回覆前, 卻需要盡閱讀的義務...
從個人第一篇對樓主的回覆, 即陳述自己的看法, 於此對誰套用了價值觀?
直到 vivian93 聲稱 LDS 式的針對個人每篇回文說明觀念有誤,
至此, 這是個人價值觀被侵犯, 價值觀被討伐, 而我在捍衛自己的價值觀。

試問, 哪隻眼睛看到我強加套用價值觀於閣下您, 或是 vivian93 身上?
未盡閱讀的義務就大放厥詞, 逞匹夫之勇的批判, 閣下真不負責任!


嗯嗯,既然提到我就再跳出來一下吧,
你說我針對你的回文是你的價值觀被我侵犯,
但是在我回你的文之前,
你是否也在侵犯樓主女友的價值觀呢?
我說你的價值觀有誤,而你說女友的價值觀有誤,
這不是一樣的行為嗎?
差別只在於你會反駁,而女友因為沒看到你的文章所以無法反駁而已。


phoenixcheng wrote:
2. 不講理

承上, 麻煩去閱覽個人第一篇回覆, 每個人都可以陳述自己看法(價值觀), 當然也包括我,
沒有 vivian93 討伐式的將個人每篇意見否定, 又何來我的捍衛?
捍衛價值觀的舉動, 和個人聲稱的「價值觀是不可侵犯」完全一致。
想強加價值觀於他人(我)身上的是 vivian93, 請搞清楚對象!

而閣下指謫個人也將價值觀套用在你或他人身上,
指責的同時, 不也基於(同意)侵犯他人價值觀是不對的? 否則何來指責之有?

正看反看, 都是個人陳述並捍衛自己的價值, 而閣下則完全為反對而反對, 不講理!


同前面,
每個人都有權利陳述自己的價值觀,
你的價值觀跟女友不同所以你發文批判女友,
就如同我的價值觀跟你不同所以發文反駁你。
不是嗎?
如果沒有你強加你的價值觀在別人(女友)身上,
又何來我對你的反駁呢?
還是你覺得只有你可以發文批判別人,別人不能針對你的文章批判你?
而且話說我也沒有到"批判"的程度吧,
我每篇回文都只是根據你的文章內容做反駁,
不是嗎?


phoenixcheng wrote:
3. 沒有愛

是的, 愛上一個人是因為對方和你交換了甚麼嗎?
起初無條件的感動, 可以演變成將感情當籌碼或賭注, 不達成目標即「分手」!
已經預備好可以逝去情感的行為, 怎能說是愛?

同樣的, 因看個人陳述或捍衛舉動不順眼, 隨即不負責任又不講理的挑釁式回覆,
閣下這種充滿仇恨的無理對談方式, 沒有愛!


說過了,每個人對愛的定義和條件都不一樣,
每個人都會死,難道因為"預備自己總有一天會死"就叫做"不珍惜生命"嗎?
而你還是沒有回答我之前問你的問題耶,

你覺得女友為什麼會提出"不戒菸就分手"的要求呢?
是因為女友不愛樓主了,所以拿感情來當籌碼,
反正就算輸了也沒有損失。
這是你的想法嗎?

geniusx wrote:
不管怎麼看,你都有自打嘴巴的風險,我是沒看你全部的一堆話,老實說看到一半還真累,但我在想你這麼強烈的擁護「極有可能」妨礙他人的樓主,是說你是樓主分身,還是好友,還是也是個心有慼慼焉的抽煙者?...(恕刪)

辛苦閣下發了一堆文, 要反對我意見這是您的自由,
但是發文前先看前面的回文好嗎? 我不吸菸, 更拒吸二手菸!
更多非事實的指控, 自己胡扯一通罔顧事實(前文都已經黑紙白字卻不看?)
是要談甚麼呢?

畢竟個人是依照樓主描述闡述, 而您的「極有可能」則是猜測不是嗎?
您慢玩, 請自 High!

vivian93 wrote:
你是否也在侵犯樓主女友的價值觀呢?
我說你的價值觀有誤,而你說女友的價值觀有誤,
這不是一樣的行為嗎?
差別只在於你會反駁,而女友因為沒看到你的文章所以無法反駁而已。...(恕刪)

何謂侵犯樓主價值觀?
樓主發問, 我路人一個瞧見後發表己見, 樓主很自由的可以聽, 可以不聽, 何來侵犯樓主價值觀?
個人未就樓主行為做任何批評, 或央求怎要做才是對或是錯, 不是嗎?

怪了, 一堆批評樓主抽菸大剌剌侵犯樓主價值人, 閣下卻視而不見?
這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嗎? 哪裡是一樣的行為?

更遑論樓主女友, 我何時侵犯樓主女友價值觀? 我和該女友對談了嗎?
甚至無法建議該女友任何事情, 如何侵犯?
至於閣下特地篇篇回文, 侵犯的事實歷歷在目... 不是嗎?

很樂意閣下與我都留下文字,
大家都看的到誰在逞匹夫之勇, 為辯而辯不是嗎?
既然以上指控都不是事實, 原文回應部分您也不去瞧,
想在眾網友面前舌燦蓮花, 您自便!
閣下顛三倒四不知在論述甚麼?
下雨天就陪您聊聊...

geniusx wrote:
1. 太自大
你只接受你自己說出來的話,無法接受他人的話,只要不是贊同你的,就好像「現在人」都與你作對一樣。...(恕刪)

所以才說您也有現代人毛病, 不負責!
盡盡義務去看前文, 哪裡沒接受過他人的話?
還是要我貼給您看後再請閣下自掌嘴?

我人很 nice, 原諒你一次, 自己去翻閱好嗎?

geniusx wrote:
2. 太虛偽
其實你已經失去理性,保持著笑面虎一般的回覆攻擊,還自我感覺良好的覺得「現在人」都有毛病,就你很棒,由此可見你已經失去理性到達了忘記要針對你想要攻擊的目標,而放大到「現在人」,而你失去理性的同時,卻還能講的很像很不在意,很輕鬆,這實在令人汗顏,虛偽程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恕刪)

篇篇個人都就「網友或自己已陳述」的事情討論,
但閣下您或是 vivan93, 不是說「猜測」, 要不然就是「極有可能」,
試問, 猜測的可以當事實?

以事實對談個人輕鬆自若,
您又要「自以為是」認為個人失去理性? 字留檯面大家自有公評...

geniusx wrote:
3. 沒有愛
對應你的「沒有愛」論點,我說過了一開始極有可能是男方為了追求女方,所以表現得很棒,盡量不在面前抽煙,那穩定之後男方原形畢露,試問這樣女方要他選擇抽煙還是分手,何以沒有愛?女方還給他了選擇,而不是直接掰掰,男方連選擇也不給,就是置之不理繼續抽。你認為女方用分手來要脅一個可能已經影響到女方健康的壞習慣,叫做「沒有愛」的話,那你如此自私的想法,哪裡有愛了?男方如果愛女方,就會想個方法改進,而不是讓她受不了了以後提分手。你,有愛嗎?
你繼續加油,當越來越多人圍剿你的時候,希望你會自己反省一下你自身的毛病唷...(恕刪)

看到沒? 極有可能! 這又是閣下妄加猜測...
所以是不是會有其他狀況呢? 為何閣下就認定是這一種狀況而來辯白與討論?
若是樓主有細節未云, 導致網友判斷錯誤, 這失焦的看法反而是網友的錯? 會不會太可笑了?

我就是心疼老師沒教好你, 也喜愛眾網友,
才多 LDS 回應了這篇毋須回應的問題, 這是愛!
phoenixcheng wrote:
何謂侵犯樓主價值觀?
樓主發問, 我路人一個瞧見後發表己見, 樓主很自由的可以聽, 可以不聽, 何來侵犯樓主價值觀?
個人未就樓主行為做任何批評, 或央求怎要做才是對或是錯, 不是嗎?


請不要犯了你前面說過的話,
再回去把我的文章看清楚一點吧...
我從來沒有說你侵犯了"樓主"的價值觀...


phoenixcheng wrote:
怪了, 一堆批評樓主抽菸大剌剌侵犯樓主價值人, 閣下卻視而不見?
這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嗎? 哪裡是一樣的行為?


你搞錯了,
"批評" 等於 "侵犯價值觀" 是你先提出來,所以我才順著你的話接的...
我前面就說了,
在這邊的言論基本上和 LDS 沒什麼不同,
只是在陳述自己的看法,
就算批判別人也只是表示自己的價值觀跟對方不同,
所以你沒發現我一開始並沒有直接說你"批判女友"這個行為本身是錯的,
我一開始反駁的是你批判女友的"原因"...
直到你提出"價值觀不能被侵犯",
又口口聲聲說"女友侵犯了樓主的價值觀"...
所以我才順著你的話說"你也侵犯了女友的價值觀",
目的是想讓你了解"批判不等於侵犯價值觀"...
你批判女友,是因為你的價值觀和女友不同,
而我批判你,則是因為我的價值觀和你不同。
我並沒有強迫你一定要接受我的價值觀,
我只是說出我的價值觀跟你不同的地方在哪而已。
就如同其他反對樓主抽菸的人,
也只是說出他們自己的價值觀和樓主不同的點在哪。
也如同你反對女友的作法也只是說出你的價值觀和女友不同的點在哪。
都是同樣的行為。


phoenixcheng wrote:
更遑論樓主女友, 我何時侵犯樓主女友價值觀? 我和該女友對談了嗎?
甚至無法建議該女友任何事情, 如何侵犯?
至於閣下特地篇篇回文, 侵犯的事實歷歷在目... 不是嗎?


我這樣問好了,
請問學校老師是不是天天都在侵犯所有學生的價值觀?
父母是不是天天都在侵犯小孩的價值觀?
客戶天天在侵犯老闆的價值觀?
"提出不同的意見" 跟 "侵犯價值觀" 從來就不畫上等號,
如果你所謂的"侵犯價值觀"就是"當面提出不同的意見",
那我收回前面同意你這點的言論。
因為我無法苟同。
否則就不需要討論了,
大家各說各話就好,
這樣討論怎麼會有交集呢?
討論不就是你說出你的看法,然後我針對你說的看法不同意的地方作反駁,然後你針對我的反駁做反駁。
不是嗎?


phoenixcheng wrote:
大家都看的到誰在逞匹夫之勇, 為辯而辯不是嗎?


我相信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前面幾篇回文已經證明了不是嗎?

phoenixcheng wrote:
既然以上指控都不是事實, 原文回應部分您也不去瞧,


不看別人回應的人似乎不是我喔...
我前面好幾篇回應你似乎都沒看吧,
還是說你只挑你想看的部份做回應呢?
而我問你的問題,到現在你也還是沒有回答我,
這樣我們要怎麼繼續討論呢?

vivian93 wrote:
你完全誤解了何謂分手...(恕刪)

phoenixcheng wrote:
篇篇個人都就「網友或自己已陳述」的事情討論,
但閣下您或是 vivan93, 不是說「猜測」, 要不然就是「極有可能」,
試問, 猜測的可以當事實?


是嗎?
是誰先說"樓主的女友沒有愛"?
這是不是一種猜測呢?
還是說你就是當事人所以知道樓主的女友沒有愛?
還是說你的猜測就是事實,別人的猜測就是胡說?
可見你真的太自私太自大了...
因此前面的網友說的並沒有錯呀...


phoenixcheng wrote:
以事實對談個人輕鬆自若,
您又要「自以為是」認為個人失去理性? 字留檯面大家自有公評...



phoenixcheng wrote:
人, 不能因為打著愛情的旗幟, 就得強迫對方做出些「愛的改變」
習慣與嗜好暫不論好壞, 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力以脅迫的方式要求他人改變習慣與嗜好!

以這點來看, 閣下女友簡直無理取鬧!
他可以建議, 可以吸引, 可以循循善誘, 讓樓主擺脫這她眼中妨礙健康的習慣與嗜好,
卻不能利用愛以「條件交換」的方式作脅迫...

基本上, 愛若可以交換可以利用, 就已經不是愛了。
大家記得當初怎麼愛上對方的?

必定不是因為對方不吸菸, 不喝酒, 不夜遊, 不逛街....
而是單純的欣賞, 不是嗎?

回標題,
不戒菸就分手? 請樓主回覆女友「就分手吧」!
愛, 能使人溫暖充實, 而不是使人失去自我與自由...
令人覺得難過與束縛, 不是愛!

失去靈魂的自我, 對方得到的是軀殼, 還有愛嗎?
本末倒置, 不是嗎?


這是你的第一篇回文,
請問哪一句話是"事實"?
為了方便你解釋,
我附上樓主的原文

***********************************
女友說如果我不戒煙就分手!
這是什麼邏輯
在一起時就知道我抽煙了
現在才提出這個要求

講好聽說是為了我的健康
不過,也應該尊重我的決定吧

難道我也要幼稚的說,
妳不戒掉咖啡,我就要分手!
這樣像話嗎

怒~
***********************************
vivian93 wrote:
你是否也在侵犯樓主女友的價值觀呢?...(恕刪)
vivian93 wrote:
請不要犯了你前面說過的話,
再回去把我的文章看清楚一點吧...
我從來沒有說你侵犯了"樓主"的價值觀....(恕刪)

您紅字部分認為我侵犯了樓主的價值觀, 接著又聲稱從來沒說過??
可否解釋我哪裡誤會了閣下的意思? 個人眼拙煩請告知,

否則睜眼說瞎話或文字遊戲, 就失去討論意義不是嗎?

此外.... 這是最後一篇回覆,
您可以強姦我的言論, 但不能以洗版的方式強暴網友的眼睛,
若真的要討論請正視一些問題, 可以嗎?

起初個人未曾回應閣下, 閣下自己找上門對個人言論有所疑問, 理當問清楚,
當然您可以無限問下去, 只是請一次 1-2 個問題質疑以利個人回應。

這不是為了我個人, 而是... 長篇大論式的亂槍打鳥,
我未被您的文字強暴, 卻先讓網友難過了, 可以嗎?
如不同意版面屬您, 請慢用...
vivian93 wrote:
是誰先說"樓主的女友沒有愛"?
這是不是一種猜測呢?...(恕刪)
Bon jour wrote:
在一起時就知道我抽煙了
現在才提出這個要求
...(恕刪)

當然是我說的!
根據事實所作的回應, 而不是猜測狀況, 再行回應!

個人就樓主陳述 (上面為原陳述黑紙白字, 非我猜測),
而個人常識分析「樓主的女友沒有愛」!
第一篇回文就是回應樓主(事實/非猜測), 所作的回應...

這和網友或閣下老是「極有可能」OOXX...
這猜測的狀況難道是閣下看到了? 還是樓主描述了?
可是他也會聞到你的二手菸啊~~~
所以為了健康著想應該不會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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