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路口就是警察局了剛好一次把2件事辦完好事多那麼多人進進出出如果故事是真的只有樓主看到鮑魚啊那才真奇怪應該有一堆人看到吧也沒理由只打樓主一人更何況看也不犯法是女生自己要穿這樣的(或沒穿)要是被認為是偷窺女生早就報警了不是嗎?又知道手機在樓主手上後那不是更應該報警??????!!!!!!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