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友說婚前要我自己出錢買房子在他名下,還要把我所有錢都存到他戶頭!


伏見伊奈里 wrote:
給他什麼
給他讓他娶到我的獎勵
並不是因為我是國色天香
我長的很普通
可是我先生很愛我,他想娶我
這個時候就是供需問題了
當一個男人很愛一個女人、想娶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當然就可以開條件
我並不是非你不嫁呀,我並不是非得要結婚不可
但你跟我求婚,你想要擁有我在你的人生中
那我也相對的可以提出條件

大大賣的商品頗有意思
你並沒有國色天香 也可以說是普通
只因為一個男人愛你 想娶妳
你決定賣出此項商品是因為他滿足了你的條件
不然你寧可不賣
在這漫長的人生中你能給這男人的卻只有被束縛的一生的肉體
那這靈魂又是怎樣的廉價
所以這婚姻的價值又是什麼 不等價的交換?
JerritMK wrote:
說真的,婚前我真的不贊同!
但是婚後......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呀!
多數的男人覺得把經濟大權交出去沒有保障,但是試問一下男人給了女人什麼保障?
除了「前妻」的那一樓以外的其他所有人,你們的老婆都跑光了?還是你們只是假設你們老婆會跑?再說了,如果真的跑了,自己都沒有責任?而且女人會跑,男人不會跑?女人為了婚姻付出,誰知道男人會不會說跑就跑?給對方保障沒什麼不對的呀!

試問一下女人給了男人什麼保障?
你們的老公都跑光了?還是你們只是假設你們老公會跑?再說了,如果真的跑了,自己都沒有責任?而且男人會跑,女人不會跑?男人為了婚姻付出,誰知道女人會不會說跑就跑?給對方保障沒什麼不對的呀!

同理可證
要結婚,女人為了給男人保障所以要把錢都交給男人

婚姻要保障不應該建立在金錢上
而是要建立在彼此的情感跟付出
伏見伊奈里 wrote:
給他什麼
給他讓他娶到我的獎勵
並不是因為我是國色天香
我長的很普通
可是我先生很愛我,他想娶我
這個時候就是供需問題了
當一個男人很愛一個女人、想娶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當然就可以開條件
我並不是非你不嫁呀,我並不是非得要結婚不可
但你跟我求婚,你想要擁有我在你的人生中
那我也相對的可以提出條件

不過我並沒有真的跟我先生提出這些條件
這些都是他自願的
房子婚前就買了我的名字
婚前好幾年他就把薪水都給我
一個女人要做到的就是讓男人自己自願這麼做
而不是開口跟他說我要這個要那個

所以我並沒有給他什麼物質
但我嫁給他了
這就是他得到的

妳先生娶了你才是你人生中最大的獎勵
就跟中樂透一樣可以比擬的獎勵

也是其他男人最大的福音

hsiang11 wrote:
大大賣的商品頗有意思...(恕刪)


信任2字
樓主~你真的愛他嗎?

你想一下
如果他失去了美貌、撒嬌、工作...等等
你還願意娶她嗎?

如果不愛
那還是放生吧~

你女友缺乏的安全感你無法給

甚至是~你真的也不怎麼愛她~只是勉強自己而已~
重複發文
151515151515
你先假裝 出了大差錯~ 賠了很多錢~如果他還願意在一起~ 在考慮吧

現在這個社會的男生 不需要背負舊有的傳統~男人就是養家~ 舊社會出外工作的 大部份都是男性~

所以工作機會多~錢也賺的比女生多~所以養家很正常~現在社會不比以往了
無論兩造購屋是,共同購屋、買屋掛名、買屋贈與,
婚前購屋在離婚的產權糾紛官司,
宣稱房屋為男方所"贈與",
是女方很常用攻防手段之一。

但房產大多是龐大金額,
多數是共購或掛名居多,
除非是男方財產太多,
郭台銘送間千萬房給老婆,
只是九牛一毛不會有人懷疑。

法官不會單憑口說"贈與"就相信,
大多是參考相關事證,例如:
知情人證、男方承認贈與、
男方無共同承擔購屋事證、
女方無資金獨立承擔購屋、
兩造有立約協議..等等。

證明"贈與"有其困難度,
所以有些女性會吵鬧堅持:
1.無論偷搶拐騙,只願以女方一人名義登記 。
2.資金不留匯款記錄,喜歡拿現金不留證據。
3.管理不會有帳目,男方清楚錢的流向會留下證據。
4.錢在她戶頭轉來轉去,但要你相信她不准過問。
5.她會有私人保險箱,不讓你拿到的,都藏到保險箱。

這樣反而,除非她自己承認,
否則,是你要證明房屋是你的,
她也不用面臨,要證明是"贈與"的問題。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她是跟錢結婚,不是跟你結........

我敢說婚後如果你收入變少,一定會被念到臭頭。
大哥!!!
你傻了嗎?
你出錢登記在她名下,算婚前的財產。
要是離婚也要不會回來的。
領現金存她的戶頭,很像詐騙的手法耶!
匯款才會有紀錄!才有證據!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