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從母姓修法多年,台...(恕刪)

lmao, 都還沒走到就那麼多毛
不要生阿 嫁妝先高於聘金3倍再說
自助餐真難看.
樓主若不急著結緍那就先
停、看、聽~~~~
很多人都說錢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是小事
(可保證收了錢以後不會繼續要?)

這點錢都花不起你根本不愛你老婆
(那是不是還要簽切結書比較有保障?
婚後不做家事 不給愛愛的一堆)

這根本就是兩回事
一切都是世俗的觀念來造就這些事情
社會越進步這種觀念還是改不了

這都失去了兩個人相愛結婚的初衷了
讓這一切變成了交易與面子的事情

身邊已經好幾對
都是公證結婚
把錢拿去買房
或做兩人喜歡的事情
雙方家長也是的好好的
一切都是觀念問題而已
如果雙方價值觀無法有共識那何必強迫自己接受
婚後只會更痛苦

台灣有多少家庭都是這樣
會講出女兒讀到碩士怎樣的基本上不用考慮了
除非你也覺得付這些錢是正常的
那就是一班世俗觀念你就不要抱怨或是討拍了

以上





我以為沒嫁妝就沒聘金耶!
是說身邊有朋友娘家媽媽不收聘沒嫁妝(不想給人賣女兒感覺),婆婆回說該給的還是會給媳婦的,說給也快2年多孩子也出生了,這件事就是沒這回事了⋯⋯
NEI0527 wrote:
看起來女方要求很一...(恕刪)


這段話是錯的
婚前已投入的頭期款跟貸款屬於男方的財產
但婚後清償的房屋貸款屬於婚後財產
是男女各半的

你所謂的聘金百萬嫁妝百萬
聘金會是贈與給女方家的財產
嫁妝卻仍然有可能在女方名下屬於婚前財產

vu84vu wrote:
60多萬就可買一個...(恕刪)


你這些全部算起來比樓主出得少
樓主都說買房買家具全買了婚宴費用全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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