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的將來,「同性配偶」也可以收養小孩了

我個人本身不贊同同志婚姻合法化,我雖然尊重同志的性向,我回到最根本我雖然沒小孩但我只希望未來我有小孩是異性戀,所以我不能說我同意合法化,我看到有些說同意合法化但不希望她小孩是同性戀的父母,根本就是別的小孩是只要我的小孩不是就好的不好的心態,這種心態叫做同意?說難聽只是跟著社會的大眾力量被強制說服他同意,但他根本不希望如此,我不會歧視同志任何人畢竟他們可能是受過傷的人或是先天的引導錯誤之類的,其實台灣這社會也蠻有趣的,真的尊重與包容不是法律的限制,就像是美國黑人與白人問題一樣,如果不把這種尊重放入人的心中,在怎立法也是無意義。
如果同性戀想要小孩也挺怪的,女生還有機會去找人懷孕之類,本來大自然法則就是同性相斥異性相吸,那今天本來就不能違反的大自然法則既然違反了,那你還想傭有更多那幾乎不太可能,就像是動物界一樣,別的不同種的能配得出下一代,但是下一代卻不能生育,個人認為這是大自然給人的最好答案了。
難道人要等結構上的崩潰才知道別這樣做嗎?
當然以上是我個人想法無關任何宗教想法要筆戰要怎樣都就請別來,但有更好更完整想法可以打出來,我只是說出我個人心聲謝謝
異性爛夫妻可以隨便生小孩亂丟 虐死 也不會被強制絕育

而同性夫妻如果想領養孩子 一定會經過很嚴謹的評估

請問 在哪一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 變成社會敗類的機率比較低

就算沒變成敗類

在哪一種家庭成長的孩子比較可能幸福和翻轉命運

同性戀倒底礙了異性戀什麼?
臺灣小貨車 wrote: 今天本來就不能違反的大自然法則既然違反了,那你還想傭有更多那幾乎不太可能,就像是動物界一樣,別的不同種的能配得出下一代,但是下一代卻不能生育,個人認為這是大自然給人的最好答案了。
難道人要等結構上的崩潰才知道別這樣做嗎?



講到所謂「大自然的法則」,其實動物學家有觀察到,在所有有分一雄一雌、一公一母的物種裡,都存在同性戀傾向的動物存在,只不過都是少數,這點人類跟其他動物是一樣的。
   
是否因為一個物種裡,有了這些同性戀傾向者存在,這個物種就會走向崩潰、瀕臨絕種?
其實是不會的,物種絕種的原因很多,大多是因為無法適應環境而滅絕。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物種的滅絕,是因為大規模的變成同性戀而發生,所以同性戀不會造成物種崩潰或滅絕。
原因很簡單,就像我不是同性戀,不管他們怎麼搞,我都不可能被影響變成同性戀。小孩懵懵懂懂的時期確實有可能受到影響,但那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如果天生是異性戀的小孩,就算一時好奇想嘗試,後來長大也都會回到原本異性戀的傾向,也就是說,這個影響只是暫時性的。
性傾向無法被真正改變,像我無論如何就是沒辦法跟同性做愛,不論有個男人如何絞盡腦汁誘惑我都沒用,我只會覺得噁心。對同志來講,與異性做愛就一樣噁心。因此,所謂的人口崩潰不會發生。
   
好的,那麼回到大自然。
既然其他物種都有同性戀,那他們在他們的環境裡是如何生活的?
動物學家發現,他們與異性戀的族群團體裡相處很融洽,而且還會幫忙照顧同種裡面失去父母的小孩。要知道大自然中,獵殺與被獵殺、環境的淘汰等等是持續在發生,一個物種才不會像人類一樣爆炸性成長、進而影響到其他物種的生存。因此,動物世界裡是非常殘酷的,也許父母出去找個吃的就死在外面了,然後他的小孩還嗷嗷待哺、還沒有謀生能力,那就只能等死。
然而這時,這些沒有生育能力的同性戀,就站出來發揮他們的功用了,幫忙照顧這些尚未成熟的年幼物種長大,進而也為群體的繁衍與發展貢獻了一份心力,與其他異性戀也相處融洽。
這是在動物世界真實存在的現象。
   
好,我們回過頭來看看人類。
人類是唯一一個沒有大規模天敵的物種,人類的大規模被獵殺,只有發生在戰爭,這種同類廝殺之中。但多數時期、多數地區,人類這種動物都是和平成長的。而且人類有社福機構(儘管常常不是很完整),所以失去雙親的小孩不會在街頭餓死。
但是人類社會之中,雖然少有雙親會因為出去找個吃的就被殺了,卻仍然有許多小孩會變成孤兒,原因不一定是父母身亡了,有時僅僅是因為父母不想要小孩了這種理由就棄養,其他動物如果這樣早就滅絕了。
   
因此,同性戀不會讓一個物種滅絕,因為他們永遠不會突然變多。
棄養小孩才會。
    
而且,儘管人類的社福發展出「育幼院」及「領養制度」,卻是僧多粥少,而且這些沒有被領養的小孩,是要吃納稅人的錢的,是一種國家收支上的負債,因此愈多小孩能被領養,全民的稅收負擔就會減輕。
   
所以,同性戀在其他物種都存在,同性戀領養小孩在其他物種也存在,而且因此還為種族繁衍有所幫助。
   
其實世界上只有「人類」這種種族,會發生有人願意付出自己的時間與金錢(相當於其他物種的食物與資源)去照顧失去雙親的下一代、而居然被反對這樣的問題。
   
只是提出一種思考,尤其是看到很多人講到「違反大自然」時有所感想,謝謝大家。
是不會滅亡啦。但卻依附在異性之下。也很感謝幫忙認養。但請不要奪我家產(民法)。有點太過
收養小孩真的欠缺考慮
小孩的心智發展會如何?
若是選擇同性婚姻
應該就知道不能有小孩了!
假如我女兒嫁給同性家庭的兒子,我可能會吐血。

喜宴要怎麼辨下去,雙方家長上台結果親家是男男,全場一定high翻,我在整個家族永遠被當笑話。

沒歧視是不可能的。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異性爛夫妻可以隨便生小孩亂丟 虐死 也不會被強制絕育

而同性夫妻如果想領養孩子 一定會經過很嚴謹的評估

請問 在哪一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 變成社會敗類的機率比較低

就算沒變成敗類

在哪一種家庭成長的孩子比較可能幸福和翻轉命運

同性戀倒底礙了異性戀什麼?


異性戀領養小孩一樣得經過嚴謹評估...
同志這樣毫不避諱的在公開場合遊行,性明示
要是會生小孩,恐怕亂丟虐死的情況更嚴重(前些年有同志的窒息式性愛還出人了命)

光是同志遊行,就得讓許多人退避三舍,懼而遠之...
更何況是修改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異性爛夫妻可以隨便...(恕刪)

[異性爛夫妻可以隨便生小孩亂丟 虐死 也不會被強制絕育]

同性爛妻也可以隨便生小孩亂丟 虐死 也不會被強制絕育

立專法 反對修民法
我的瞭解是:
同性戀者的訴求是反歧視, 跟平等平權
廣義來說, 就是同性異性戀者間並無差異, 都應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所以多數同婚支持者反對立專法, 要求修改基本法

我的問題是:
1. 一旦法律通過, 是不是社會就不歧視同性家庭?
2. 同性結合到底是不是視為正常? 若為正常, 那同性戀婚配所生養的小孩也是同性戀, 並且同性戀隨著世代越來越多應該是很正常而且被接受的事啊?
3. 有一派說法是, 同性戀雙親不會影響小孩, 所以小孩還會是異性戀, 那不就暗示了異性戀為正常, 同性戀為異常??
4. 若同性結合是異常, 那通過法律所要保障的到底是什麼?

搞得好亂..
ch929 wrote:
我的瞭解是:
同性戀...(恕刪)

那些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法律對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有人感覺到不平等,是法律有問題,還是他個人有問題。因為個人有問題,要求修改法律,那法律是兒戲嗎?遵守的人情何以堪,修改成合你意的,才叫民主,才叫自由
而且你文中也提到一個重點,說"無差異",既然無差異,就是一樣,那何必修法。
也不用訴求啊,法律對每一個人都平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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