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兒 wrote:
年輕啊,衝動啊。
哈

是年輕衝動還是嘴砲??
還是回到那個真的會動手打的問題~
我覺得今天,
只要做到嚇阻 & 送辦就夠了~
那些假設性的問題~
在沒發生前~都可以講得好像一副馬上就可以慷慨就義的樣子~
人喔~真的到事情的份上了!才可以真的看出一個人的高貴跟勇氣

說說我的經歷吧,已經是10多年前囉
通勤搭的是247 & 287的公車
我是念大直的那間,後面是德明 & 西湖高工
當時女生對癡漢或許不會那樣的疾言厲色,也沒現在剽悍
就一次,看到德明一個正妹的屁屁,正好被西湖高工的一個男生的手緊緊的貼著
而美眉臉色看得出來有難言之隱,而西湖高工的則是一臉陶陶然得享受著
我當下則不動聲色的硬去隔開兩人,讓西湖的無法得逞
直到我下車去上課....
當然後續我也不知道情況(西湖的是否繼續性騷擾那個德明正妹..)
但是當時的環境,的確是大家對性騷擾的對待
女生頂多就是避開~
男士們多半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SO~我覺得我那樣做,只是略盡棉薄之力......
至於樓上corachen大大批評我打不贏才會幫樓主男友說話....
1.我沒有幫他男友說話,請你看清楚我的回文;
2.況且我是說衡量是不是打得贏~有警察為何不叫啊??一定要打人,然後被打趴在地上才算英勇?這樣才叫男人?(說不定被打趴了,然後還被色狼笑
~)我想我不需要爭辯甚麼,因為我還是相信人都有趨吉避凶的天性,
就像樓上Stallings大大說過的:今天如果對方是有背景的或是兄弟派的..........事後引來更激烈的報復,甚至因此你的女友遭受更不堪的侮辱甚至強暴,那帳呢?是不是算在你的拳頭上?你是否會因為你的衝動出拳而更加懊悔?
我承認我怕事好嗎?
而且我也說了:如果因做筆錄留下一些資料給歹徒有可趁之機,甚至可不做筆錄(警察應該也樂得輕鬆吧~),只讓捷運局列管就好~
年紀漸長就會有不同的想法,年輕,大家都經歷過,有些顧慮或許corachen大大你現在不懂,等到你長大些,或許就會知道樓上少數不贊成"揮拳"人的想法(況且捷運上有配警察......為何不交給警察處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