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以考慮mer0116的規則和公主討論看看...

"公主徹夜未眠".......哈
湯姆凱特
ryanpopo wrote:
我要反駁一些網友的意見:
1. 還沒結婚就再想離婚?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是怎麼回事?有多少是沒考慮清楚就結婚了?如果你連可能離婚都沒考慮到,建議你結婚前再多想一下。...(恕刪)


好個人無遠慮,沒結婚就要先考慮離婚

那你棺材買好了沒

反正人的死亡率是100%時間早晚而已
看完樓主這篇文..我只能說她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公主..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我覺得女生出6千家用合理,
她自己也需要吃東西吧。
你們再好好溝通一下。


房屋即使登記兩人名下,之後若是分財產也是會照付出比例來計算的. (=> 請查明)

你扣掉房貸後,兩人薪水差不多,那 水電 瓦斯 管理費 生活費 雜支就分配,不過對方
要多出個二三千元,其實就樓主多出個幾千元,換來將來的平靜.

不過,這樣的收入與負擔,將來要養小孩,將來還是會很辛苦,幾乎存不到錢.現在每個
月最好多存個1.5w元(各半),兩人共同開立帳戶,好好存錢,也可互相限制支出.錢多
的男人與女人都很會作怪.


恭喜妳還沒結婚就先有這個問題

以免結婚沒多久就離婚

你薪水五萬...支出4萬(房貸+管理費+生活費)

他薪水兩萬6...不出錢

你都不用給家人錢

都不用繳保險錢

都不用存錢

AJPTAYLOR wrote:
我是女的我也不要嫁給你
表面上你未來老婆大佔便宜
其實故中另有玄機
樓主所賺的扣掉生活費跟房貸(自己名字自己付聽起來很合理)
可支配金額大概就只有一萬塊錢
以後要不要養小孩
看來是養不起小孩
不過又不大可能不生小孩
那老婆賺得扣掉六千還有兩萬
所以很明顯
小孩勢必要老婆養
你是沒有能力在養小孩了
就這樣看起來房子登記兩人也是理所當然
...(恕刪)

樓主只剩下一萬塊的主要原因
就是因為女方不願意負擔任何費用
才導致男方最後每月只剩 1 萬
如果女方願意每月多分擔一萬元房貸
男方每月剩兩萬
女方每月剩 1 萬
那您還會說樓主養不起小孩嗎 ?
所以徵結是女方不願意分擔任何費用
而不是男方養不起小孩
板主
大家叫你砍掉重練你就照辦嗎

我同意65樓的發言~

登記你未來老婆又何妨?

你對她越好~她越愛你
對自己有自信點~

沒有一個傻女人會離開一個愛她對她好的男人

-----------
如果以後你有女兒你也希望日後嫁個有房子的男人
最好房子還是登記在女兒名下

男生吃點虧又有什麼
這有啥好建議的????????????????????????????

那一天你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一萬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你什麼也沒有留下

說白一點
房子女方有出到半毛錢嗎
你沒收她房租就該偷笑了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專家在講都沒有在聽
房貸支出不要超過收入三分之一
為什麼收入才5萬就花了3萬在房子上
變成屋奴 連生活品質都沒有
現在利息在低點
未來利息調升 你不就要跑路了
快賣掉吧
用租的就好了
也沒有房子在誰名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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