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威力 wrote:
樓主,很無力吧。
...你並不是強迫對方任何不合理的事,去傷害兩方的人,而是拒絕對方不合理的強迫,不接受被要脅,有何錯?
...(恕刪)

女方條件再好,如果不能和男方同心
那就跟天上的月亮一樣,溝不到,只是好看而已!
話說回來,我真不覺得女方有多愛樓主!
條件這麼好,但32了卻還沒嫁出去?
說以前沒人追是不可能的,
可能,只是可能,以前覺得條件好,眼光也高每個都入不了女方法眼
也可能是,以前的對象入得了女方法眼,但高富帥太容易一不小心就劈腿了,
於是覺得男方條件太好也不見得可靠
現在32年紀不小了,便降低標準,就想找個條件不差,對方愛她勝過她愛對方的男人
到了男方提結婚這關頭,女方覺得自己條件這麼好,還降低標準嫁給你,
若你愛我的話,就應該表現給我看,證明你非常的愛我
偏偏樓主還算情醒沒按照女方的劇本演出
這下女方就不幹了,反譏男方愛計較,根本不愛她
上星期六才答應求婚,到今天還不到10天,就說她累了要放棄!
真的愛樓主的話,不應該是這樣的!
夫妻倆真心相愛就會彼此爲對方著想!
娶老婆不是漂亮就好!樓主看看這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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