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ny50905 wrote:
1.每個月給她1萬5養她,她不想去上班
2.她不想見到我家人(言下之意要我買房子給她住 然後她不想見到我媽,因為有心結...),還說:「除非我媽改變個性」(註1)
3.她只想住彰化,因為她現在就住彰化,所以房子也要買在彰化(那我工作在台北怎辦?)
4.以後我睡地上或沙發,因為我睡覺的時候會習慣抱著她(長久以來皆是如此),她說這樣會防礙她睡覺(明明就是你常常睡一半跑來抱我....)
5.要等她睡飽才准碰她,她說她沒這力氣跟我親密(言下之意就是晚上通通不給碰
6.她嫌我的鍵盤太吵(雷蛇的黑寡婦...這我可以換無所謂...
我的看法不同
如果一個女孩心甘情願嫁給她的男人時
再苦也會答應,哪會有什麼條件
我倒覺得是女孩想放生男孩....
結論是:你是第三者,錢跟房子才是他要結婚的對象。
jonny50905 wrote:
1.每個月給她1萬5養她,她不想去上班
-->不行,老子賺4萬,還要給你1萬5。死一死吧。
2.她不想見到我家人(言下之意要我買房子給她住 然後她不想見到我媽,因為有心結...),還說:「除非我媽改變個性」(註1)
-->買房子可以接受,住外面也可以接受。
3.她只想住彰化,因為她現在就住彰化,所以房子也要買在彰化(那我工作在台北怎辦?)
-->只想住彰化,馬的,老子在台北上班,擺明只要我的房子跟我的錢。
4.以後我睡地上或沙發,因為我睡覺的時候會習慣抱著她(長久以來皆是如此),她說這樣會防礙她睡覺(明明就是你常常睡一半跑來抱我....)
-->神經,那幹嗎結婚。因為只要你的房子跟錢。
5.要等她睡飽才准碰她,她說她沒這力氣跟我親密(言下之意就是晚上通通不給碰
-->神經,那幹嗎結婚。因為只要你的房子跟錢。
6.她嫌我的鍵盤太吵(雷蛇的黑寡婦...這我可以換無所謂..
-->無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