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龍裂破 wrote:
玩咖不在討論範圍內,請不要扯玩咖進來,玩咖可以當準則嗎???
玩咖你已經被昇龍大判出局了

昇龍裂破 wrote:
且有洞60分不是每個人都這樣,至少我不是,我一樣會發卡,一樣會打槍
誰說玩咖一定騎龍,不騎龍不代表不是玩咖啊
但你都說你不是了,那就這樣吧

昇龍裂破 wrote:
基本上我認為有同居過,遠比沒同居過結婚後發現不合的風險小
SOGA

挖搭摸希尬
昇龍裂破 wrote:
你要解讀成有同居後再結婚一樣有離婚的,所以風險一樣大
那沒有交集,無需再討論
如果不是我閱人有數的個案解讀,而是研究報告指出呢?
美國夠開放夠先進了吧,台灣的風氣一向學美國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來看看吧,還是今年七月的新聞,夠新吧
美國研究稱婚前同居可降低幸福感提高離婚率
我是男生耶,為什麼我不喜歡婚前同居,有的爽我為什麼不選擇
人啊,不能光想到自己,自己也有姊妹或表妹,甚至以後也有女兒,我覺得這樣不是很好
原因就不再贅述,主因還是男女天生的不平等的關係
你會說如果女生自己願意同居,那你要阻擋她嗎?
我只能說身為男人,尤其是穿梭女人間的男人,我會不知道如何讓一個女生心甘情願say yes嗎?
這種事情一個巴掌拍不響吧,我不相信龍妹有辦法強迫一個不喜歡她的男生跟她愛愛
這種事主動權還是在男生身上吧,男生只要不要,說什麼都沒辦法
但如果男生要,女生雖然不要,因為是情侶關係,半推半就加上一點迷湯,通常男生都能到手
當然我想法比較膚淺啦,想到同居就是想到要爽
我知道你跟我不一樣啦,你是為了知道以後婚姻會不會幸福才選擇婚前同居的

我想我在很前面就有講過我的結論了
我對婚前同居的男女是不會歧視啦,但也不喜歡就是了
什麼是不喜歡也不歧視呢?有這種可能嗎?有
舉個例子
大多數人都不喜歡當窮人或當災民,但大多數人會歧視災民嗎?不會對吧,甚至還會幫助他們
這就是不喜歡也不歧視
我本身不鼓勵也不喜歡婚前同居,但我也不歧視同居的男女,只要不要製造社會問題就好,健康安全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