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per_wan wrote:這是邏輯問題"哥哥不...如果真的那麼不想陪母親可以直接請看護(恕刪) 說的真好那哥哥繼承那麼多財產怎麼連個看護都不出錢請在家附近租個房子請看護照顧父母也很好啊,還能時常去探望為什麼一定是叫妹妹買房
cooper_wan wrote:一個人對她恨的人 所陳述的"事實"並不一定會是事實 的確可能不是事實但是身體是誠實的,一個人的行為往往反應出他內心真實的想法一、媽媽身體不舒服不帶媽媽去看病(媽媽在去醫院前還特地打電話給樓主哥說她不舒服完全不跟姊妹講,樓主哥只回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就沒下文了,還好樓主發現到,不然我看樓主媽的性命難保)二、媽媽確定得癌在台北治療不去照顧,樓主哥1到5要上班就算了,6、日也不去顧然後出一張嘴叫妹妹照顧三、樓主從二姊那跟樓主哥證實了的確是想叫妹妹去顧父母就好第三點我可以理解說不定陳述的不是事實,畢竟這是口語而非行為但一、二點是行為至少從行為中完全看不出樓主哥有孝順及關心媽媽的行為若這樣叫孝順有顧到父母,那樓主也請這樣做吧!出一張嘴照顧父母吧!
我不會覺得那個大哥孝順畢竟其餘七成貸款 房子是妹妹的 貸款也一定是妹妹的名字去揹只是比較起來 一個算是佔盡便宜的 還願意吐出來150萬並不算差我家那個是好處拿盡 一點錢都不吐出來 還想辦法用各種名目挖錢 真得有拿錢出來的 叫"借"所以老人家給的不用還 自己給老人家 要收回本 不用算利息@@看好 不用算利息 這是已經是一種很了不起的事情了!所謂計較 不就是計算和比較嗎?那這樣比起來 我覺得那個吐出150萬的大哥 算是不錯了 我家連那個有給隨緣孝養金的 我最會計算了 算算都還沒拿回這個錢勒 更何況不給的房子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 怕被大哥吞掉什麼的 可以二胎 可以賣掉捲款潛逃 可以捐掉 反正想怎樣就怎樣我再舉我家的例子 和版主情況差不多 那就真得是利用算計了老人家小時候有幫我買一個保險 要保人是老人家 被保險是我受益人最後是改給兒子@@本來是老人家的名字的 後來說什麼只能再活幾年 改給兒子了可是在老人家的想法裡 幫我買的保險費 是算花在我頭上喔 這對不對勒@@受益人不是我 要保人也不是我 所以我也不能去用保單借錢出來花掉爽一下 我是被保險的標的物而已 那保單又不能住不能吃 可是老人家卻認為已經對我花錢了= =拜託 那是賭我早死的壽險 我到死都不會有任何一點受惠 叫已經對我花錢><
老實說我看過至少一百件以上老人的問題不要以為高收入的人不會棄養父母我看過年收入超過三百五十萬元以上的人,把它父母放在老公寓不管這個社會的冷漠、功利已經到達很難以忍受的狀態了清官難斷家務事我還是想倡導一點不管父母財產怎麼分請你看在你小時候,父母沒把你丟在街頭請每個兄弟姊妹能出錢的情況下,大家都要多少出錢奉養父母民法觀念上,女兒也能分財產,但是民法也規定出嫁女兒一樣需要奉養父母反正父母的錢是父母自己的,他想分給誰是他的自由當然分到財產的人理論上需要多負擔一些只是分到了財產不代表都要由他全權照顧父母要知道照顧一個、二個老人是多累的事沒有分攤,誰都很難撐下去當撐不下去時候,往養老院一丟,提告要求所有子女平均分攤老實說即使兒子分到了所有財產,法官也會判女兒也須加入分攤不過撕破臉的家族,只會剩下嘆氣而已~千萬別以為你沒分到財產代表你不用負責只要你小時候沒被棄養,提出民法告訴幾乎都一定會輸名下有財產是可以強制扣款的當然這是純法律觀點來看,我知道要老人走到這一部,每個人心理都會淌血心胸放寬一些,父母的財產本來就屬父母的當然兒子分到了,分配照顧父母責任時候可以要求他多一些但是如果只是要求兒子負擔全部責任,我相信照顧老人的辛苦不是短時間的嘴砲說的清的兄弟姊妹應該一起分攤為了錢打遺產官司的很多沒有錢把父母當人球踢來踢去的也很多連有錢也想把父母當人球踢來踢去,這於心和忍呢~
其實清官很難斷家務事的我曾經在調解會上聽好幾方誰要負責照顧父母講了二個小時都覺得恩怨不是一朝一夕的大家能在網路上討論出誰對誰錯那就神奇了@@可能大家都想說棄養這件事,你看清了、輪到你、你也很淡然可是真的被送到養老院的時候,我相信有一半的人很難相信這是他的下半輩子我曾看過民國十幾年出生台大醫科畢業的人、社會地位蠻高的也是被棄養,不過他被棄養純粹是因為他年齡太大兒女比他早死所以說到棄養這件事,其實跟你的財力無關,只跟你的做人有關要知道民國十幾年出生台大醫科畢業的人,幾乎是頂尖人物他會想到他晚年需要靠低收入戶嗎~所以要在網路討論家務事誰對誰錯根本不可能,有空剛好有朋友為了誰要扶養父母鬧到調解委員會的時候或是被社工強迫介入的時候,可以跟去看看就知道,無論是理直還是理虧,無解的事不會這麼簡單就變有解的說實在現在樓主的父母看起來還可以照顧自己,我覺得應該沒那麼多壓力要是等變要用到長照的時候,就知道照顧老人多苦啊~~~我覺得即使兒子分了財產女兒就算出嫁也要負責分攤照顧父母責任如果大家都沒共識那就狠下心把父母送安養院吧與其在調解會上當著父母吵來吵去不如現在就把父母往安養院丟如果捨不得把父母往安養院丟那最好還是分攤一下責任,要兒子全權負責照顧父母老實說,不符比例原則啦~ 他分了財產只是可以要求他多負擔一些而已難道小時候你要念書、吃飯,父母都說念書要等你大哥念完才換你、吃飯要等你大哥吃完你才能吃既然沒有,代表父母小時候沒虐待你所以,沒分到財產也是要照顧父母忍不下那口氣那就召開家族會議把事情講明白沒有共識甚至可以請有公信力的人主持區公所也有調解委員會棄養這些事情最近愈來愈多說實在我還真討厭看到台灣的發展愈來愈功利~
greatwade wrote:這帖很好啊,吸引我看了很久。推一下TheAcruxStar的回文,有同理心。還有盛竹如的,哈哈...我個人不覺得樓主有錯,該做的都有做,過分的是樓主的大哥,唉...(恕刪) 謝謝最後還是呼籲樓主不要再回文了...也請大家不要再用討論詭異邏輯 樓都偏了...理性 勿戰 謝謝
這版有好多人的觀念都很好沒錯誰都希望能有值得尊重奉養的父母也沒錯不能因為父母錢給誰決定誰奉養父母我覺得的孝順應該是不計較不求回報因為父母小時對我們不也這樣不管他們供養我到幾歲只要小時候沒讓我餓著、冷著我都應該要回報他們的恩情但是為何還會有不平的感覺呢?我想這是因為父母的態度如果父母對每個小孩的要求都能夠一樣的話那就不會有不平了小時的不平等我可以忽視但長大後要求孝順的程度不平等似乎就無法讓人忽視了吧~父母是不是應該在子女不孝順時適時的要給予責罵呢?而不是只想著說反正還有孝順的人就好往往子女間的不合真的都要看父母的態度手有不同長短疼愛就會有多有少但是請給予子女一樣的標準對於孝順這部分~好嗎~~~通常得不到父母疼愛的子女最捨不得看父母吃苦即使父母的態度如此之不平啊~~~
chesslue wrote:棄養這些事情最近愈來愈多說實在我還真討厭看到台灣的發展愈來愈功利~ 你以為養兒防老,財產都給兒子不功利嗎?兒子是自家人(會養自己一輩子),女兒是賠錢貨(一毛沒有)父母自己一開始就功利了吧 (我們當然可以說父母有權把錢給誰,但全給兒子的傳統,就心照不宣了)養兒防老這是臺灣傳統家庭根深地固的功利觀念 (含飴弄孫的美好退休計畫)不過到處看到這觀念被打臉..然後就開始扯沒拿財產也應該孝順..很多時候你會發現全世界的其他人都拼老命在功利,但卻用高尚的道德標準來要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