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sai1 wrote:
嫖妓在道德風俗上的影響, 我跟法王持相同看法. 但是實際面上, 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簡單說
(1)在台灣沒有妓女(小姐)嗎?
=>我敢說職業+業餘的有10萬人以上

(2)政府敢真的去抓嗎?
=>實際上就是一些和政府勾結的既得利益團體所壟斷的行業阿
光看鄉下派出所附近, 不是賭博電玩店, 就是色情護膚店.
台中市政府斜對面還是有名的逃稅大店"金X豹"
請問, 既然已經存在的行業, 為什麼不敢合法化?
真正現實面的答案就是: 我們既得利益者就是要壟斷, 而政府就是要幫我們壟斷. (跟開放賭博是一模一樣的)

(3)這些小姐, 有幾個在客人欺負和公司剝削後敢說話的?
=>沒有, 因為沒有法規可以保護她們免於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欺負.
那, 為什麼不設法保護這些弱勢的人呢?

由(1), (2), (3) 得知
性產業一直存在台灣社會上, 有道德的人可以不去, 但是不代表這個產業不存在.
既然存在的東西, 為什麼不好好的制度化. 保障那些弱勢的小姐有不被毒品,性病,裸照,高利貸控制的自由
一切的源頭都是那些假裝清高但是又從地下化性產業得到最大利益的團體.

所以, 我是支持"立法制度化性產業". 讓地下掙扎的人, 有法令保護她們.
我在道德方面也不會有問題, 因為我不會去嫖.

還有, 那個民調說不要性產業在家裡附近的. 根本是一個無效的問題.
題目改成: 性產業蓋在你家附近, 你每個月每個戶口可以領2萬塊補貼. 你願不願意?
相信我, 人的貪性比道德誠實的多了
馬祖賭場公投會過, 就是因為知道人的貪性.

最後請想想:
(1) 每年省下台灣男人到大陸嫖, 所增加的GDP
(2) 性產業法制化所帶來的稅收和周邊觀光收入
(3) 每年被法律保障, 躲過剝削,毒品,性病威脅的女孩
(4) 一些社會低層或身體殘疾人士的性需求
(5) 既得利益團體的崩壞

這些比所謂的口頭上的道德, 實際太多太多了.

跟好人講道德, 跟壞人講法律.
而不是當壞人打好人的時候, 站在旁邊說, 我不救你是因為我痛恨暴力.

最後, 這是一個壞人要求好人要講道德的亂世.
好人剩下的只有團結和法制化, 才有機會跟壞人對抗.





說得真好但現實與理想

隨便舉個例子你就知道可行性多低

刑239通姦
我國90%已證實刑法最後手段性淪為民法求償之工具
早已違背立法理由的初衷
基於此,有不少學者建議刪改但會面臨如下困境:
1.女人團體的反撲
2.男人假道學
3.偵探社幾百億的商機










那就是他對你激情已經退去,只剩下親情或友情!
看完全部只有一個問題
就是
為何好多男生都要說:你寧願我花錢?還是去找小三?
難道只有這兩個選項?
平心而論,當你們知道老婆去找鴨的時候,她還這樣問你
你作何感受?
如果房子車子生活費家事全都一人一半
連懷孕也去工作
然後我覺得老公不好用就是找鴨
這樣大家能接受嗎?
我不是沒興致的那種女生
所以完全體會不出來為什麼不能只忠於一人
真心愛一個人是不會累的
就算時間消磨了愛
也該當有道德跟責任吧
以上言論代表個人淺見 請不要砲我
首先
假若不是經濟上的弱勢或需求
有多少女性/男性會從事性產業
所以當這個世界還是有
陽光照不到的地方的時候
性產業就不可能完全的從這個社會中消失
所以
這不是道貌岸然的在那說些假道學
而是如何去正視這樣一個社會問題
再說到性需求
人類之所以有別於其他的動物
其一是
隨時可處在發情期
其二是
複雜的感情
其三是
道德上的約束
所以當男人/女人步入婚姻之後
在心理上是存在著相當的約束力的
最當純的性生活當然就是兩個人間的事了啊
所以在沒有其他問題出現的時候
我相信大部份的人
都是可以抵擋的住外在的誘惑的

但樓主的情況
恰恰是夫妻雙方在這方面出了問題
可以試著想想
身為另一半無論是男是女
情慾隨著每日的不斷累積
卻一直找不到渲洩的出口
長久下來不出問題的可能性
我相信很少吧
真正需要面對、溝通、解決問題的
還是樓主夫妻間
怎樣適度的滿足對方的需求
放任對方去找雞找鴨
我覺得都是對婚姻的經營失去興趣
的一種消極作為
假若自身真的沒辦法配合
然後以默許/同意的方式讓另一半
到外頭到處找雞找鴨
長久下來這樣的婚姻極容昜失去彼此的信任
要長久走下去相信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所以樓主
您是怎樣的看待妳們的婚姻的呢
有時候
積極的面對夫妻一起去找專業的兩性諮詢醫生
也許能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喔


我並不否認人性,
不管已婚未婚 有性經驗沒性經驗,
性對男生大抵來說都是美好的,

但黃賭毒,永遠不可能制度化的,濁的東西就是濁的,你加多少漂白劑,
也只是在欺騙自己,現在人太迷信管理了,事實是從不照劇本來,
特別是利益相關的東西,

小姐老了,請問哪裡生?哪裡招募?徵兵制還是募兵制?
就是從良家婦女裡面去設計,或利誘或拐騙,甚至是毒品控制,
以前的社會新聞就報到爛掉了,層出不窮.從未間斷過.
那是很殘酷的世界.絕不是管理兩個字這般條理,

性產業管理的問題,討論到後來最正當的項目只會剩一項,
就是性病的防治與統計研究.

台灣人最大的問題不是法律與道德,

台灣人最大的問題是不遵守遊戲規則,
感到不利或不便就要包贏的遊戲規則,

社會並沒有不給選項,而是很多人自己要跳入婚姻,再來說自己慾求不滿,

而且性產業制度化,要怎麼跟人家說你是人權立國,人都可以當肉便器了,
哪來的人權可言,還有各部法律裡面的低層次條文要不要也順便槓掉,
不然高層次的不要求,低層次的瘋狂執著不又變的是很"假掰".

光是"公序良俗",四個字就該通通槓掉了.

國家的法律對性產業的收放可以拿捏,但怎麼也找不到立場可以跳出來背書.

許多人可以在這裡強辯 詭辯,但感情上一旦背叛了,
就是再多道理,試問它是要怎麼心甘情願的被平等,
對方不要日後找機會桶自己一刀就該偷笑了.
家庭革命 社會問題一定層出不窮.

老話一句,男生不是沒選擇,但追求風流之餘不要下流.
就是自己不嫌累 太太也不嫌髒
小孩如果抱著自己的大腿就滿臉長菜花,那情何以堪.
人的一生大抵就是得處理生理跟心裡的問題,
不要求極端,但怎麼也該走個平衡吧.
該櫓管的就認份去櫓管,誰叫自己婚前不確認清楚.

家庭成員間的最低信賴如果破壞了,社會秩序大抵也就跟著崩壞了,
大家口中很多的小屁孩相當比例不就是這種家庭塑造出來的嗎.

自己在爽 讓家人在痛苦 父母擔憂 社會有天也要跟著買單 這樣對嗎.

人或許有說不上是非對錯的時後.
但要也恢復自由之身再去大玩特玩吧.

你要謝謝你的先生. 可以接受用嫖的方式容忍你.
還願意回到家做一個好先生與好父親,

妳也不用自責,台灣有太多家庭有這種問題, 就選則睜一眼閉一眼吧!
他還會回家,你要慶幸!
如果是小三,心已出軌, 只怕妳會更懊悔.

你不願意在性這方面照顧好自己的丈夫, 讓他付費請人代勞有何不好,
就好像現在有好多家庭,媽媽要上班,沒空自己好好照顧小孩,就花錢請幼稚園,安親班照顧, 有何不同?????

達成夢想和目標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累積微不足道的小事.
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與看法
值得多方思考與討論
我同意一些版大的觀點....如懷孕與哺乳期間無性是可接受
但是不諱言說一句...之後呢..當另一半(在此不分男女)求歡被拒一周.一月.一季.甚至半年.一年
我相信可以忍受的人極少數吧.因為那是一種需求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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