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enk wrote:本來台灣同志可以平淡過日子,被這些同運人士亂搞,日後我看台灣勢必會有同志社區,【物以類聚】是人類的天性!!我支持【同志區】的產生,希望台灣能快點立法建造同志國小國中高中大學,讓同志們生生不息~永永遠遠(恕刪) 其實這樣做,就可以證明同志是天生的了,因為我一直不認同同性戀是後天學習而來的,當分開了以後,還有同性戀產生,就可以證明了同性戀是天生的,我是用醫學的角度下去看待事物,不同的性傾向,正確的性觀念本來就該分開教
...法律上的平等原則是要求「相同的相同處理,不同的不同對待」。所以有學者專家主張,同性伴侶既是「性少數者」的關係,按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來看,應是立特別法,而不是修改適用大多數異性婚姻的《民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02/1026047/先轉貼不錯的觀點給大家參考...本人要暫時下線真佩服樓主不屈不撓的精神
tnkk01 wrote:雙性戀、流性戀、無性戀,還有性成癮者,每個都來修民法配合一下吧不然又有人要說歧視惹。(恕刪) 同性婚姻法修改後,全體適用~異性婚姻、同性婚姻、流性戀(如果認同自己性傾向即可)、無性戀(如果願意結婚即可)性成癮者亦可結婚,如果雙方都同意結婚,你情我願有何不可?
Audrey103 wrote:我只是糾正你一夫多妻的觀念,對 這是男女平等的結果,但跟 婚姻平權沒半毛關係,下線前 忍不住又回了一句..(恕刪) 一直強調平權 平權 平權兩個字人不分貴賤,就只是平權兩個字,你要結婚人家不用嗎?
藍色小章魚 wrote:同性戀正常是因為她存...(恕刪) 我不反對你的文,因為真的是很理性的在討論,跟其他文比起來有深度多了,但是我的論點很簡單,同性戀不是教出來的,如果同性戀是教出來的,把他觀念導正即可,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導正成功的案例,當初同性戀被歸類在精神疾病,同性戀扭轉治療,通常不是憂鬱症就是自殺,但是沒有接受治療的同性戀基本上與異性戀的身心、健康、智慧等都是一樣的,再換另一個論點,我們異性戀會喜歡異性,真的有一個很基本的要素,就是我喜歡他的性特徵,先有性才有愛,我不喜歡男生,因為我對他的性器官沒有興趣,這是不可否認的,你說這是教出來的嗎?我不太相信
ssdopid wrote:流性戀(如果認同自己性傾向即可) 其實你不知道流性戀是什麼吧。左膠的邏輯是只要有0.001%的不一樣就應該完全配合這些稀有異類 ,將來「反性別隔離」可以戰個二十年沒有問題,這世界不會無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