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男友的女生真的不能碰嗎?

vivian93 wrote:
但是如果今天他們兩個人其中一個是抱著"非分之想"(你知道我這裡的非分不單只某個行為)~~~
那我就必須出面干涉了~~~


如果是我的話,當我知道有個人對我女友有意思,且會有所動作時。

我不會直接當面戳破,我不會跟女友說什麼這傢伙對妳不是一般朋友關係,妳最好注意一下,少跟她單獨出去。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

原因是,很多時候我們覺得對方有非分之想,可是男(女)友並不是這麼認為。

要是因為這點認知上的問題彼此吵架,反而更利於蒼蠅。


其實其他更好的方法很多,但還是舉個我曾經做過的例子來說明吧。

當我發現到有人假借朋友名義卻心懷不軌時,我不說破。

但是我會去注意對方可能容易約女友的一些時間,或是他們很容易見到面的時間、他可能打電話來的時間。

通通都預先佔滿就好了,人我先約了、電話我先佔線了、他們會碰到的時間?不好意思最近我可能也會常常跟著一起出現。(不過這招對重朋友大於情人的無效)

久而久之,要是那個追求者等級不高,十之八九大概都會自爆(告白)。

這種情況下,告白的下場可想而知...。

要是對自己跟對方夠有自信,根本就不用怕有沒有人想介入。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放心,

人現在說"我不會去碰"

真的到了女生貼上來,

美國有個很好笑得實驗證明,

"正常男人面對正妹主動貼上來,根本沒抵抗力可言"

(若你對腦生理機構有研究,你就會明白理由,這是生理面的控制,遠遠超過意志範圍。)


正妹誰都喜歡~~~
但是就是有人能分辨出"喜歡"跟"愛"有什麼不同~~~
生理的變化也許不是心理面可以控制~~~
但是同樣的心理面也不是生理可以隨便牽著走的~~~
何況你舉美國的例子並不恰當~~~
因為美國人對於性的觀念是遠遠比我們開放的多~~~
有在看美劇的就會知道~~~
性對他們來說有時候就真的只是一種發洩~~~
沒有任何感情的意義在裡面~~~
One Night Stand就是這樣來的~~~
在台灣~~男人有慾求找小姐是要付錢的~~~
在美國~~有慾求的男人會去找同樣有慾求的女人~~~
各取所需~~誰也不欠誰~~~
如果男人ONS之後還付錢給女方~~~
那可是對女方的一種汙辱~~~
這是風俗民情的不同~~~
然而他們性觀念開放是開放~~~
但是最基本的底限他們也不會隨便踰越~~~
肉體上的關係就只是肉體上的關係~~~
絕對不會帶有感情的成分在~~~
即使是為了營造氣氛說出的甜言蜜語~~~
也只是在當下的環境下為了製造情境所說的場面話~~~
說的人很清楚~~聽的人也很清楚~~~
I Love You這三個字他們絕對不會輕易說出來~~~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我國刑法有所謂"義憤殺人罪"可以減刑的規定,

就是因為人真正面臨特需情況的時候,

立法者也確信多數人在此時多會做出殺人的決定,所以才會讓這時候殺人能夠被法律理解。


沒錯~~~
所以就如我所說的~~~
會不會殺人並不取決於"有沒有機會"或是"有沒有能力"~~~
而是取決於"有沒有殺人的決定"~~~
畢竟"你要不要殺人"本身就隱含了"你敢不敢殺人"的條件在裡面~~~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給你一把刀你知道砍哪邊會死人? 你知道手槍怎麼開嗎? 你真的開得下去嗎?


人的決定是很可怕的~~~
當一個人真的下決定要殺死另一個人的時候~~~
你不需要給他一把刀或一把槍~~~
他也有辦法殺死一個人~~~
只不過~~~
要有多少的條件集合在一起~~~
才能讓一個人真的下決定去殺死另一個人~~~
那就是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了~~~


虛偽人生 wrote:
我想只是帶男(女)友認識新朋友大家都很樂意。



至於其他人要不要私下示好、送禮、當好人工具、自爆(告白),是管不到,反正也不會因為做了這些事情,情人就跟對方跑了。在某些方面,我倒蠻喜歡看那些孝想的蒼蠅被弄得灰頭土臉的樣子。



不過要是動手動腳的話,可能不用自己抗議,另一方就會反感了。


所以重點來了~~~
可以猜到你跟另一半都是負責任的人~~~
但是今天討論的問題~~~
是在於"要不要當第三者"~~~
我知道你應該不會當第三者~~~
我也知道你應該也不擔心有第三者~~~
但是那都不是今天討論的重點~~~
重點就是~~~
如果有一個人跑來問你說他要當第三者你會怎麼說??
而我的想法很簡單~~~
依照我的想法~~~
第三者只有兩個下場~~~
第一、遇到像你們這樣負責任的情侶~~然後被搞的灰頭土臉~~~
第二、真的把對方搶過來了~~但是搶到的也只是一個和自己當初期望落差很大的不負責任的人~~~
然後還要承受良心(好啦~~也許沒有)和輿論的壓力~~~
基於以上理由~~~
我想不出當第三者有什麼好處~~~
所以只要有人問我能不能當第三者~~~
我一定回答"不能"~~~
a771135198 wrote:
我會做的是回家抱著棉被哭,然後了解原因,讓自己更好。...(恕刪)

當你省思檢討時,發現自己並沒有任何差錯卻慘遭如此待遇後,恐怕你會更嘔...
vivian93 wrote:
他要當第三者你會怎麼說??


我想很少有人會以這個當作志向,或是問那麼直接吧。

我頂多只有聽過這種講法,有個朋友曾說:他喜歡一個人,可是對方有男友了該怎麼辦。

可能剛好我認識,所以想請我幫幫忙。

我記得跟他說,我可以給你資料跟情報,不過其他事情別找我。


所以回歸正題,如果有人問我說他想要當第三者。

我想我八成是回答,隨便你。
如果抱著想搶別人的心態..

以後絕對也會有被搶的經驗..

而被搶的說不定是你這輩子的最愛..
a771135198 wrote:

牛頓的母校是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研究的機構是劍橋大學跟皇家學會,如果他不是"聰明人",他會進劍橋大學??

如果把林志玲比喻成劍橋,你認為能夠跟林志玲在一起的人的Level在哪裡?

如果感情堅貞,又何懼第三人?


你知不知道現在很多國家根本不承認劍橋大學的文憑??
為什麼??告訴你吧~~~
因為你只要有錢就能畢的了業!!!
每年從劍橋大學拿到文憑的學生有多少你知道嗎???
當中有幾個能夠稱的上是天才的??

至於普林斯頓~~~
好吧~~我不否認能進普林斯頓的人各各都不平凡~~~
但是你別傻了~~~
普林斯頓不是一間學校!!!
它不收學生!!
它只收研究人員!!!而且是大師級的研究人員~~~
所以教育制度是給天才的??並不是~~~

不好意思~~可能沒有說清楚~~~
這裡我所指的普林斯頓~~~
是指"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

a771135198 wrote:
勞資法?哦,你錯了。勞資法應該比喻成婚姻保障而不是交往保障,就像我之前所說的,終點是婚姻,交往不過是個過渡階段,如果妳覺得交往是終點,那就是你我觀念不同,我也不能說妳錯。



總結來說,婚前就是一個人人有機會的競爭狀態,既然是競爭狀態,當然是互相比來比去啊?比的可能是形而下的也可能是形而上的,不然競爭是什麼?



小孩當然是父母的,在法律上他們是自然血親,具有身分關係。情侶呢?什麼都不是。然而卻很多人喜歡說誰是誰的,"搶"的前提一定是有"所有格"存在,就跟你前面舉的例子一樣,"想要錢不能想別人錢",錢是動產,當然是某某人的,妳去搶當然不對,但是男/女人不是,他們是主體而不是客體,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他們應當有權力去選擇他們最想要的。



妳知道為什麼身分證有"配偶欄"嗎?因為要"昭告天下",兩人之間的關係已經受到保障,第三人不應該再介入。那反之,身分證為什麼沒有情侶欄,我相信就很清楚了。



你還是不了解法律的意義在哪~~~
法律不是真理!!!
不是法律有規定的才是對的~~~
好嗎??
法律是一個不可逾越的底限!!!
換句話說~~~
請問法律有規定兒女要孝順父母嗎??
沒有!!為什麼??
因為孝順父母是人之常情~~~
不需要法律的規範也應該這麼做~~~
而不是因為法律沒有規範所以不孝順父母就沒有錯~~~
當然你當兒女的不去孝順父母法律是不能處罰你~~~
但是社會上自然有其他法律以外的方法可以處罰你~~~
比如說輿論壓力~~~比如說社會認同度~~~
甚至也會因此而失去某些工作機會~~~

有沒有關係跟誰是誰的無關~~~
你跟你的老闆有員工和雇主的關係~~~
難道你就是你老闆的所有物嗎???



a771135198 wrote:
我不會自怨自艾,然後說這樣很不道德,希望用言論的力量去約束所有人,藉此防止這種事情再發生,我會做的是回家抱著棉被哭,然後了解原因,讓自己更好



事情發生的當下你不去阻止~~~
結果出來了你才抱著棉被哭有什麼用???
說的很好聽~~~
了解原因,讓自己更好~~~
真的要讓自己更好的話就是好好正視兩人之間的關係~~~
不然你以為女朋友跟人家跑了會是什麼原因??
因為你不夠好??
如果你不夠好的話當初她根本不會答應跟你在一起!!!
你不夠好的地方就是該出面制止的時候沒有制止~~~
反而放任情況繼續惡化~~~
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羊都跑了~~~
你不趕快去把牢補好~~~
反而在問自己是不是種的草不合羊的胃口所以羊要跑掉~~~
荒天下之大謬!!!
而且~~你又知道你所謂的讓自己更好會是下一個對象希望的好法???
人尋求進步不是錯~~~
能進步是好事~~~
但是有時候當你看不清楚問題在哪的時候~~~
迷迷糊糊往前進往往就容易撞到牆壁~~~

a771135198 wrote:
只有讓自己處於更優勢的地位,才有免於恐懼的機會。又或者是說,不去越級打怪,受傷的機會當然就少點。

今天去跟一個普妹在一起,你可能只要應付一隻蒼蠅;跟一個正妹在一起,你可能要應付十隻。"能力到哪,選擇就到哪","如果想越級,抱著棉被哭的機會當然比較大"


別傻了~~~
就算你站在最高的山頂上~~~
如果搞不清楚狀況~~~
你也有掉下來粉身碎骨的一天~~~
這不是越級打怪的問題~~~
你硬要用火球術去轟火焰系的怪物~~~
就算你比怪物高一百級也打不死它~~~
然後還自以為是法術威力不夠強~~~
然後選擇繼續修煉火球術~~~

虛偽人生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當...(恕刪)


方法百百種~~~
你這樣的做法跟我的目的有什麼不一樣嗎??
最終目的還不是要讓第三者消失掉~~~
而我不像你那麼勤勞~~~
還要去查第三者的行程什麼的~~~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有幾個第三者在哪裡~~~
你怎麼一一去查???
就算查到了~~~
你敢保證你的時間都能配合嗎??

我的做法很簡單~~~
直接從根本做起嘛~~~
跟另一半說清楚不就好了~~~
講明彼此對於這段感情的看法、作法、想法~~~
有共識,那在決定繼續下去~~~
沒有共識~~那看我改變還是她改變~~~
都不改~~那放各自自由也未嘗不可~~~
這有什麼好怕吵架的???
這就是溝通~~~
如果連這種溝通都沒辦法做到的情侶~~~
我不知道要怎麼維持彼此的感情~~~

我的想法很單純~~~
要嘛搞定另一半~~~
要嘛搞定所有第三者~~~
我比較懶~~我選擇搞定另一半~~~
因為第三者根本不值得我花心思去搞定~~~
我的心思是留給另一半的~~~
不是那些蒼蠅的~~~
當第三者還會怕第三者來搶
在有生之年修成正果不就好了
就算介入被你交到,下次遇到台戰
馬上就被秒殺,遇到愛PK的人也是沒用
跟女生正不正沒關係而是會不會遇到台戰
我朋友女友普通遇到台戰(對方家裡開公司)
女生就被把走了,只有無止境充等別無他法

虛偽人生 wrote:
我想很少有人會以這個當作志向,或是問那麼直接吧。


依照這個版過去的經驗~~~
相信我~~~很多人會....
也許不會那麼直接~~~
但是一聽就能知道有這個意思~~~



虛偽人生 wrote:
我記得跟他說,我可以給你資料跟情報,不過其他事情別找我。


恩~~我個人是沒碰過~~~
也許是因為認識我的就知道我會說什麼~~~
所以根本不會來問我這個問題吧~~~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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