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geonronin wrote:這個排他性是開板首先挑起的因為開板完全否定以下兩種可能性:一、自由意志下也可以理智地做出接受聘金儀式的選擇。二、如今的聘金制度如今未必等於「男人買女奴」。開板基本上只會說:一、聘金就是男人買女奴二、接受聘金儀式就是盲從所以,別人從善如流,不過蕭規曹隨。 大大說得好!自由意志是指「個體」可以依自己的想法或認同別人的想法去實現,而不是自己認同的想法,別人只能照辦一途。若自己的想法別人只能照辦,那根本不是自由意志,而和自己所謂的舊習陋規的本質沒什麼兩樣。任何人可以主張「自己」不付或不接受聘金或嫁妝。這是很多人認同的想法,法律也沒規定要付或要收那些錢或物品婚姻才能生效。但若是別人家「兩廂情願」的事,任何外人沒資格過問。
Mirabelle wrote:...(恕刪) 是沒錯我認為樓主有自己的想法不過一定會有反對的論調~那麼當他回覆別人的回答時,是否反問過自己他說那可以不要結婚~或是找個不用服侍公婆的那麼我當然會認為~你也能夠找一個不要聘金嫁妝的女孩子在許多家庭的確這些並不收了但還是有很多家庭認為要收那麼這就是大家觀念不同不能因為樓主認為是陋習,所以可以這樣說話吧?大家的想法彼此互相尊重我尊重樓主的想法但更希望他能尊重不同的聲音除非他覺得這裡應該是一言堂
ncc3001 wrote: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陋習該被檢討,現代是男女平等的文明社會,任何規範都應該有合理的理由否則就不該存在。盲目遵從傳統是判斷力懶惰的表現台灣是年輕人平均學歷這麼高的國家,各位應該去思考這種陋習的緣由與在現代社會的意義」基本上,我同意那你同意:「婚紗」禮服也是陋習嗎?你同意:為了地球,為了節能,「蜜月旅行」也是陋習嗎?如果你不同意這二種也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你是不是也是盲目遵從傳統,也是判斷力懶惰!還有林林總總,都可適用你提的標準有些還可能是你很堅持不改的,你的堅持,也很可能是別人眼中的陋習那你如何自我解釋?只有你的標準,才是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