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這種事情在嫁娶之前就應該知道,男女方之間應該也有過協議.如果有任何一方存著僥倖心態,想說能拖則拖能免則免,凡事先應承再說,希望另一方日後再做妥協,等到發現對方寸步不讓照章行事時,難免就會發生不愉快的事了...(恕刪)
加藤兄,感謝您的回答!
不過,說真的你回答的文謅謅的,我看不懂!!
1.結婚不可能心存僥倖,也不可能有過多的理性,不該將因為過多理性的過,說成因過而致。
2.承1,很多人是不懂基督教義的,誇張的說,我甚至認為在婚前討論財產,討論家事,討論一切就能避免所有一切,亦或婚前談過的,婚後只要反悔?都是違約??不能協調??這案件的男方是完全支持太太的,但是太太有包容到家庭??當純樸的鄉間大家指責時,太太只要搬出,我是基督徒!然後一切合法??小孩呢??再次強調,先生完全支持太太,但是看在我們這些旁人的眼裡,真的不是滋味,說難聽點,祭祖緬懷親人有這麼可惡,這麼邪惡嗎??
加藤老鵰 wrote:
雖然我不認為共負一軛的說法是適用於教徒非教徒間的婚配問題,但是這麼解釋是非常有世俗智慧的作法,這些教會的執事們也是老於世故,知道怎麼樣做最不添麻煩....(恕刪)
究竟,基督徒們的智慧是什麼??
難道就只有:當初就應該協議,因為我是基督徒!我本來就這樣,你要包容我!
PS:愛田由跟加藤也算一家親,希望別分基督佗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