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基督徒...

加藤老鵰 wrote:
這種事情在嫁娶之前就應該知道,男女方之間應該也有過協議.如果有任何一方存著僥倖心態,想說能拖則拖能免則免,凡事先應承再說,希望另一方日後再做妥協,等到發現對方寸步不讓照章行事時,難免就會發生不愉快的事了...(恕刪)


加藤兄,感謝您的回答!

不過,說真的你回答的文謅謅的,我看不懂!!

1.結婚不可能心存僥倖,也不可能有過多的理性,不該將因為過多理性的過,說成因過而致。

2.承1,很多人是不懂基督教義的,誇張的說,我甚至認為在婚前討論財產,討論家事,討論一切就能避免所有一切,亦或婚前談過的,婚後只要反悔?都是違約??不能協調??這案件的男方是完全支持太太的,但是太太有包容到家庭??當純樸的鄉間大家指責時,太太只要搬出,我是基督徒!然後一切合法??小孩呢??再次強調,先生完全支持太太,但是看在我們這些旁人的眼裡,真的不是滋味,說難聽點,祭祖緬懷親人有這麼可惡,這麼邪惡嗎??

加藤老鵰 wrote:
雖然我不認為共負一軛的說法是適用於教徒非教徒間的婚配問題,但是這麼解釋是非常有世俗智慧的作法,這些教會的執事們也是老於世故,知道怎麼樣做最不添麻煩....(恕刪)


究竟,基督徒們的智慧是什麼??

難道就只有:當初就應該協議,因為我是基督徒!我本來就這樣,你要包容我!

PS:愛田由跟加藤也算一家親,希望別分基督佗佛的!



~~DSLR + 檔車才是王道阿~~
gimli wrote:
就是我們自己的良心,那是與神一體,天人合一的良心。


事實上良心在某種程度下也是人在定義的
非黑即白的明確事情所造成的良心不安,是比較沒話說的

如果是灰色層面
比如
父母從小灌輸女兒
長大後不可以碰男人
久了之後女孩變女人,碰了男人就會良心不安

與其說天人合一
不如說一切都是人在定義

就像婚前性行為
人有欲望想做,但信仰卻又抑制他不能做
慾望就會帶領他鑽漏洞

簡單說就是制約
但不是信仰制約人

而是人因為自己的"相信"
也因為深信所以制約就存在了

人一違反自己所造的規定
一踏出去
罪惡感隨之而來
gimli wrote:
在這世上,是非對錯很難說得清楚,唯一指引人生道路的明燈,就是我們自己的良心,那是與神一體,天人合一的良心。...(恕刪)


我的良心告訴我,公開祭祖的場合,孫子本該到場,一年一次,緬懷思念祖先,這才是真良心!]

原來基督教義是阻止這樣行為者??是嗎??

亦或?當初我老公娶我就知道了,你們去問我老公意見!然後由先生承擔~~

或許接著在夜裡默默流淚為大家為公公婆婆位先生禱告,祈求主原諒他們?

我哩列~~
~~DSLR + 檔車才是王道阿~~
其實我也蠻好奇的,

為什麼孔子會說:子不語怪力亂神,

國父也說:佛若有靈,能即禍我!木偶由人而作,豈能操人禍福哉,

真的有神?人造神話?還是外星人?
cguitar wrote:
國父也說:佛若有靈,能即禍我!木偶由人而作,豈能操人禍福哉,

真的有神?人造神話?還是外星人?


有信仰的朋友跟我傳教
我第一句就說

如果你的神能阻止酒駕發生,我就去信
不管耶和華,耶穌,阿拉,聖母,關聖帝君,玉黃大帝,無極老母....等等
誰都好.只要你能證明是你阻止的
並且讓這種壞事消失,我就相信這世上有神力


我這種話講了四五年
現在傳開了
沒人有臉向我傳教
看到後面 覺得真的很厲害
樓主本文明明就是一直被基督徒親友做過多的要求

結果一堆基督徒回文 把問題引導成"樓主不夠愛老婆" "樓主包容心不夠"

太強了啦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我承認上帝是唯一的神
因為過去我禱告或是拜拜,只有這位神願意理我
所以我相信他的存在

但是,同時我也相信,佛道較的神祇試過去的聖賢人
既然是聖賢人,受後人尊敬、崇拜也是正常的
所以其他人要拜來表示尊敬我不會阻止

妳女友既然沒受洗,也不算真的基督徒,還這樣表現的話真的太過了

REALPOWER wrote:
我不會阻止


真是崇高啊
可憐的衣索比亞人民,全國人口62.8%信奉基督教,
可惜上帝耶和華偏心,一點都不愛這個國家和人民,
寧可坐視他的人民貧窮饑荒,上帝放任他的子民小嬰兒剛出生就要因疾病飢餓而死亡,
難到這也是無辜剛出生小嬰兒的原罪??

或是因為別人(基督教中人類的祖先)亞當與夏娃偷吃了一顆蘋果,結果就要後代子孫永永遠遠承擔逞罰。
這是基督教的上帝的寬大為懷?? 還是基督教的上帝的小心眼??

也是不是因為上帝的小心眼,所以不能容忍其他也勸人為善的神,所以宣稱其他的宗教的神都不是神。
或是,實際上並不是上帝小心眼,小心眼的是自以為可以跟上帝溝通的人??
(我相信大多數自以為感應到上帝的聲音的人,其實感應到的都實際是自己內心的直覺)

正史裡面沒有耶穌這個人,最早出現耶穌這號人物是來自西元80幾年時候的福音(基督教人自己編的),耶穌真的有這個人嗎??

因為通常信奉基督教的人對於自己的信仰都很執著,排他性很強。
若不能同樣認同或是一樣的基督教信仰,
基督教的牧師或是長老,通常都會建議尋找另一半,也是要有相同基督教信仰,
這一點我是和他們相同。
愛田由 wrote:
2.承1,很多人是不懂基督教義的,誇張的說,我甚至認為在婚前討論財產,討論家事,討論一切就能避免所有一切,亦或婚前談過的,婚後只要反悔?都是違約??不能協調??這案件的男方是完全支持太太的,但是太太有包容到家庭??當純樸的鄉間大家指責時,太太只要搬出,我是基督徒!然後一切合法??小孩呢??再次強調,先生完全支持太太,但是看在我們這些旁人的眼裡,真的不是滋味,說難聽點,祭祖緬懷親人有這麼可惡,這麼邪惡嗎??


我用我自己例子說明好了,我太太是基督徒,受洗過的,婚前對教會活動算投入,我自己只是念了三十幾年聖經,和唸佛經是類似心態,不是一般定義下的基督徒.

當初我們結婚時就講好,她婚後要上教會,小朋友大了要一起帶去,要我陪伴,我都樂於接受,但是同樣的,萬一我要去參加大甲媽祖繞境要去參觀寺院甚麼的,要帶小朋友帶她去,她也得欣然隨同.

我這邊家族要拜拜要撚香燒金紙之類,不會叫她來參與,但是得幫忙準備,小朋友要跟著拜拜燒香燒紙.

這些都是瑣事,可是我們都談過,也一致同意,要是任何一項任何一方有異議,婚就不用結啦.


要把婚姻寄託在”包容”之類沒有畫定範圍的概念,就好像做生意靠”搏感情”一樣,不是不可以,可是你和合作夥伴有多少感情能搏能消耗?沒有人有把握,這樣你放心麼?你覺得是提心吊膽等著踩紅線好,還是大家醜話說在前比較安全?

愛田由 wrote:
究竟,基督徒們的智慧是什麼??

難道就只有:當初就應該協議,因為我是基督徒!我本來就這樣,你要包容我!


想法差太多要費太多勁磨合,不如一開始就別在一起,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我相信當初就算是保羅也未必覺得甚麼共負一軛的講法就是代表教徒/非教徒別攪和在一起,不過,就算是故意曲解成這意思,其實好處也不少---與其日後產生那麼多紛爭,何不從根本斬斷起源?認同基督徒那套就接受,不認同就別去湊熱鬧咩,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好?

當初協議內容是自己同意的,遇上”我本來就這樣,你要包容我”的人不打槍叫她回家吃香蕉,將來娶回家發現問題一堆,恐怕也只好怪自己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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