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同志收養的議題爭執...

陳曼尼 wrote:
這麼重要的概念,說三次也沒用,偏見深植人心。...(恕刪)


講現實的
偏見本來就一直存在,你講了N百辯網路上甚麼東西也沒用。
願意接受的就願意接受,不願意接受的寫再正面也不會願意接受。
我們也會覺得法律只要開了一扇門,後面就很難控制,現在課綱弄的再好再正面,門開了都有機會被調整。所以要禁止
咱從小沒學過同志知識的,不也活的好好的


有時真的不用浪費口舌

你願意讓自己小孩接受相關教育
別人不願意讓自己小孩接受相關教育
大家都有各自原因

民主國家現實一直就是多數決的投票結果,等開票吧!!!

沒必要讓多數人去接受少數人的價值觀
少數人不認同多數人的價值觀也沒關係,回家自己教互不影響就好
先了解一下目前一般正常的收養程序 .....

收養程序

A.民法規定的收養要件:
收養者的年紀須大於被收養人20歲以上。
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一方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另一方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即可。
親等範圍有限制,僅可收養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者,若超過前述親等,視同無血緣收養。
輩分不相當者亦不能辦理收養。
夫妻須共同收養孩子。成年人被收養,需配偶同意。
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B.「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規定的收養要件:出養必要性
「出養必要性」是指原生家庭的確無法給予孩子成長必須的環境和照顧,
唯有收養這個選擇可以讓孩子得到妥善照顧和順利成長。

故依該法第17條規定,法院認可收養案件前,必須調查有無出養之必要性,
在有出養必要性的前提下,才會進一步評估收養人的適當性。




就算一般正常男女夫妻的收養, 事前也需要進行長時間的評估與輔導,以至於收養後的定期追蹤.
不管同性戀或是異性戀夫妻, 只要不符合良好收養條件與環境, 都應該拒絕收養.

小孩因為父母是同性戀而被霸凌, 那是霸凌者與這個環境教育要檢討的.
(豈有檢討受害者的道理?今天你被打被搶被強暴了, 難不成要檢討自己長得太惹人嫌太有錢太漂亮嗎?)

如果說異性戀的父母可以扶養同性戀的小孩,
那麼為何同性戀的父母不可以扶養異性戀的小孩呢?

憲政體制的基本原則是自由平等博愛
而所謂的自由, 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平等則是所有人生而平等.
博愛則是去包容異己與自己有不同觀念想法的人.



nickdon168 wrote:
而所謂的自由, 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平等則是所有人生而平等.
博愛則是去包容異己與自己有不同觀念想法的人.
...(恕刪)


憲法如果真的保障自由
那裸體行走應該不會被妨礙風化帶走才對..有誰要試試先?!
沒人限制同志相戀自由,台灣也不是路上看到同志就會喊打的社會
但把手伸進小孩那邊來補足自己無法生育的遺憾,這點其實已經侵害他人(小孩)了

如果不滿異性戀可以認養小孩,為何同志不行,那可以去控告異性戀觸犯憲法侵害小孩自由
頂多大家都不要認養


至少大多人價值觀還是認同人類家庭要雄雌組成才完整,同志一直想推翻這種價值觀,沒那麼容易
社會容許反對意見是天賦人權。
愛護我們的下一代,
1124請您站出來。

lawtaipei wrote:
社會容許反對意見是...(恕刪)


+1

UPENN wrote:
大法官算是司法權,...(恕刪)


修憲明定婚姻限一男一女,人民共同生活權益以法律保障之。
這樣,大法官還能搞什麼?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

修憲可以打臉大法官。
陳曼尼 wrote:
所以說到底你還是沒...(恕刪)

你如何下此定論別人就是沒看呢
看完了那位老師的聲明
他或者你就能替所有孩子承擔過早性開發的不良後果嗎?
(包括性病 愛滋病 未婚懷孕 墮胎 學業中斷 小爸媽社會問題 經濟問題)
請你先回答

我寫一大段父母對孩子過早性開發的憂慮
你卻只回一句「你那麽喜歡談肛交...」
這叫本末倒置

我文中問你的你都迴避了
我是根據那位老師聲明中小三學生問他什麼是保險套而來的
小孩才國小三年級問什麼是保險套
你就拿成人假陽具套保險套給學生看

小孩如果問什麼是校園槍擊案
難道你也要拿槍進校園對學生做掃射動作?

小孩如果問你菸酒是什麼
為什麼電視上的大人抽菸喝酒都這麼快樂
難道你也在課堂抽菸喝酒示範給小三生看?

也請你回答

Daigan wrote:
國外有心理醫生經過10幾~20年的實驗研究,人類的性向是天生的。這個連醫學期刊都有寫喔。
.(恕刪)

我倒是很好奇你說的實驗研究
這實驗組與對照組是如何建立的
能請你敘述這項實驗的過程嗎
其實很簡單,如果國小硬要加入性平教育課程,那得要家長同意書,家長同意的就去上,不同意的也別勉強人家上,讓大家自由選擇吧,
不要少數人硬要要求多數人去認同你的觀點。
親愛的馬桶 wrote:
你如何下此定論別人...(恕刪)


跟挺同的說辯道理是沒用的,當你講一堆你的理由時,他們回不了你的質疑,只會覺得你歧視他們、你不給他們要的東西你就是歧視,然後回一些不助於討論的言語,說穿了,他們只要他們想要的,根本不在乎多數人的想法和立場和疑慮,就算侵害到多數人的權益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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