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5433 wrote:妳們太早同居了(或說做那件事)... 卻一直不結婚... 所以提前碰上一般人婚後才有的七年之癢!
我和男友在一起九年了,同居七年~!
再一起久了... 新鮮感全無... 妳哪邊一根毛... 妳怎麼叫怎麼反應他都知道... 重複做件事... 自然提不起性趣。
假如結婚... 此時剛好會懷孕會有小孩... 可轉移注意力... 可消耗你們的精力... 就不會把那件事看的那麼重。
而妳們卻長期同居耗著... 每天大眼對小眼... 除了沒了新鮮感... 甚至很可能會讓彼此結婚的衝動消失殆盡。
你們現在關係... 妳越不滿足... 他越覺得被強迫... 妳們會越覺得彼此不適合... 真的很危險!
結婚需要衝動... 不要長期同居(長期做那件事)... 反而把那種衝動給澆熄。
古人那麼期待洞房花燭夜... 古人說春宵一刻值千金... 不是沒原因的... 因為他們沒同居過
candy5433 wrote:
他當兵的時候和別人都不一樣,
完全不會想碰我,每天都一直睡覺,
他應該是當兵時不小心撿肥皂~~發現更美好的世界.....

candy5433 wrote:
後來他也真的外遇了....但又重新回來我的身邊....
也許他還是想確認是因為"妳"還是因為"女人"讓他興致缺缺~~
後來發現當然是後者~~
所以他選擇你~~
畢竟
candy5433 wrote:
我們之間無話不談,感情非常好,幾乎沒吵過架
相處起來比較自在阿~
我想你應該只是他的幌子~去查查出差時有沒有別的男人睡旁邊就知道了

女人青春是很可貴的~
就算就算他真的不是GAY~
難道你想一輩子過尼姑生活~
別傻啦!!孩子

去外面多看看其他的世界~難道你不能騎黸找馬?
-- 嘿!小妹~嘿!小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