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大大是一個爛人,你的標題是狠不下心,事實上,你兩者對你而言都沒有差,說真的,標題應該改成:"我真狠",你把女人當成利用的工具,你不開心找A,等膩了再找B,劈人者人恆劈之,我己預言大大的後路是你會被人劈,而不是這兩個人劈你,本篇我懶得回應
重點在於想分手又想不傷人, 至少不會令人重傷害, 台語俚語說沒那種屁股別吃那種瀉藥,我大概就是這種, 沒那個劈腿的本事, 又愛上了別人, 原本交往的又不快刀斬亂麻, 拖拖拉拉, 時間越長事態越嚴重,現在跟A說我認識了B, 實在說不出口, 只好常常假借理由去大發雷霆, 看看可不可以因此分手, 但是都是事與願違,至於年收入三四百其實不會太難, 讀個台清交電機所, 然後壓對寶應徵進去聯發科 晨星 立崎 原相之類,從小RD工程師慢慢熬, 三四年以後就有了啦, 我不是台幹, 我在台灣, 條件普通, 高度普通, 長相普通,看起來就像個一般的宅男, 公司裡這種的一堆, 頂多是口才比其他人好, A跟B都比我光鮮亮麗許多
你所謂的年薪是加股票分紅的錢吧?那不能稱作年薪三四百萬喔......前幾年的確可以到那樣的年收入水準,但費用化後似乎不太可能了吧?不過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怎麼分手......你要先認清,越乾脆的分手越不傷人,看你文中形容你的個性,你覺得有可能嗎?教你辦法你也辦不到的啦,優柔寡斷的人還想談什麼分手,想辦法讓A女跟你提分手還比較快。以現實層面看當然選B,這無庸置疑。想個辦法讓A討厭吧,如果她能恨你,且能實際報復你,那她的傷會好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