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雙華 wrote:
不過我手上有一個實例.雖然跟感情無關不過也是一個"張"過頭的例子!
主角:
我老婆
事由:
由於先前她那家西餐廳有替她保留職缺.想回去之前只要打個電話交代一下就可以了.
而我也把在她回去之後可以解決的部分債務都擬定好計畫了.結果......
老婆可能是因為那邊一個同事的關係而不想回去在"張".
經理打來也不接電話.直接擺明了不想回去=..=
當下我氣到差點中風就直接罵髒話+賞巴掌了:
{XX娘勒.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們目前是啥處境?妳有啥小本錢裝秋?你不先回去上班哪來的錢?你有本事生這幾筆錢出來就不用去上班! 40幾萬耶.你當作4000塊而已嗎? 沒本事就給我上班!}
結果...
她第二天回電.已經沒職缺了一.一||
我賭爛到直接把她行李打包丟在門口:
{XX娘XX! 妳自己看著辦! 這一條爛帳你自己扛.我扛不下也扛不起!}
她從頭到尾只有一個動作:不說話+哭
接下來就是直接冷戰三星期!
她也哭了三星期!
又不是不知道把我惹火自己會有啥下場.擺明想討打= =
直到前兩天.我把車子拿去當舖借了幾萬塊當做找工作的錢順便繳一堆錢= =
我也嗆明:
{這是最後一次! 妳再給我"張"?我就叫岳母跟媽當離婚見證人!崊杯寧願背負罵名也不要被一個白目害死自己!}
她只能完全聽我的不敢違抗!
沒本事裝"張"?裝秋?搞不清楚狀況耍任性?
這種女人只會被我賞巴掌+拳頭一..一
打女人是俗辣?
我可以肯定告訴喜歡用這句話當擋箭牌的人:
{有的女人就是欠教訓!狠狠的給她死一次.她才會知道痛!}
不過為了40萬而已.....
何必這樣動氣又動手勒= =?
看這位網友的回文,我想您當時也沒有工作吧!?
那你又有何資格動手!? 那你又有何資格要求你老婆馬上上班呢!?
果然這驗證了一句話。
貧窮夫妻百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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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5 wrote:
女生過了30歲,焦慮...(恕刪)
你可以考慮發這一帖的帖主
我想找個事業有成的姐姐結婚和照顧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