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我對面那個64年次的女仕對女性幸福下了一個定義

nickhus wrote:
npnt
她會告我侵犯個人隱私及肖像權


不要被唬了。在不隱私的地方不能告人侵犯隱私﹐不是拿來賺錢的照片不能告人侵犯肖像權。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palmp wrote:
按去年平均月收入的话...(恕刪)


請問內地的公主們多嗎?

情況如何?

我想除了ECFA外,也該請二岸鄉民們,督促政府簽署公主杜絕法
來圍堵公主症擴大
nickhus wrote:
剛剛就在剛剛我對面那...(恕刪)



我也同意拉 生活週遭大小事都需要錢
只能說年齡越大 把錢看的越重
因為需求也來越多!!
nickhus wrote:
我對面那位女仕與我討論有關”女人幸福的定義”
討論終結後
她說:女人的幸福=錢


這位女仕說的沒錯,但男人有錢後,應該也不會想每天都跟64年次的睡覺
已婚
育有二子
最大的國小1年級
-------------------------
就現實來說, 她說的沒錯啊
以這個狀況來看她正處在經濟壓力最大的時候
有家庭要扛, 子女還小要養, 搞不好還有長輩要養, 有房子要養
因為負擔如此的重, 自然會認為有錢之後就不用煩惱這些而會幸福了
在這樣的經濟壓力, 不要說女生有這樣的想法, 連男生都會有啊
我沒事跟另一半哈啦, 我們兩個都會說有錢的話真好啊, 就不用煩惱買房子跟養小孩的問題, 諸如此類的話題
反正說歸說, 誰不想中樂透呢

反倒是樓主有想要把她的話衍伸成「女孩子要嫁給有錢人才幸福」
似乎不太正確喔
這兩者的狀況是不一樣的
如果她今天未婚跟你說一定要嫁給有錢人她才會幸福
那才能認為她是「女孩子要嫁給有錢人才幸福」吧
dq31 wrote:
已婚育有二子最大的國...(恕刪)


有同感。以一個收入普通的家庭、35歲左右的職業婦女來說,結婚時買房的房貸可能還沒還完,又有一雙學齡前及剛上小學的兒女,每天一睜眼就淨是茶米油鹽醬醋茶的事情撲面而來,每個月的收入交完房貸、家庭開支、小孩學費及託育費、父母奉養、紅白包等林林總總的費用,好一點的還剩一點餘錢,普通一點的每個月勉勉強強打平,更常見的是不得不寅吃卯糧,得想辦法兼個差補貼家用────如果是這種景況,我相信這位女士在此當下會認為有錢就是幸福,其實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維持一個家什麼都要錢,男女皆然,與公主病何干?
nickhus wrote:
她說:女人的幸福=錢...(恕刪)


我不得不說:..............................................................觀念正確

PS.如果發文能附圖的話,至少不會得0分....
The Wingman wrote:
不要被唬了。在不隱私...(恕刪)


真的是這樣嗎
那把她的圖拿出來po會不會被告捏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The Wingman wrote:
不要被唬了。在不隱私的地方不能告人侵犯隱私﹐不是拿來賺錢的照片不能告人侵犯肖像權。

你不要害了樓主--- 讓他以為不是拿來賺錢就沒侵犯肖像權...

單純的張貼照片並不會侵害肖像權,但若有另加文字等而造成誤會與扭曲,權利人可依據民法第18條、 184.1項前段 、195條,請求侵害除去、防止、與損害賠償。範圍包含經濟上與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以上乃是針對不當使用肖像權所產生的誤會與扭曲,造成權利人社會觀感降低時,可據此援引主張損害賠償。

如樓主未經當事人授權,是侵害了該照片的著作權~
因此就本案而言,侵害了肖像權及著作權;侵害著作權會另有刑事及民事可以提告。

總之,這種事能避則避~ 對方要跟你計較,你絕對會麻煩不斷...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天國近了。
dq31 wrote:
已婚育有二子最大的國...(恕刪)


阿阿~~忘記說明
她沒有房貸車貸卡債等等的困擾
重點是她還是有錢人的小孩
娘家是開工廠的
現在在這家公司上班月入4.5w左右
不愁吃穿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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