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就是個道德觀問題,談戀愛到婚嫁是一回事,然而未過門就"同居",不考慮自己顏面,也該留點面子給家人,一個做爸爸,哥哥的,知道自己女兒,妹妹還沒結婚,就跑去跟個不認識的男人住一起,這是會鬧出人命的,
我贊成同居 因為可以讓彼此知道平常 對方不知道的一些壞習慣等等的缺點但是說真的 雖然同居 但是身份的差異 女婿跟女兒的男朋友面對一些事情要處理時 身份上的差異面對一些問題是還是有差別畢竟結婚後真的是兩家人的事 不是單單兩個人事
現在的時代不管男女哪個人是結婚前還沒開封的?都已經開封過了,同居有差嘛?至少同居可以知道一些被隱藏的小細節.如果是未開封的,那就要認真考慮一下要同居的那位是否會結婚,不然物以稀為貴,開封了就沒那麼值錢!
51kevin wrote:http://www...(恕刪) 米國人的腦袋不是我們能理解的,米國人會幹的傻事也不是我們能理解的.你引用米國的資料對我們就是適用嘛?如果米國人那麼厲害,就不會搞得現在天下大亂了.......
STEPHENKAO wrote:也因為我的經驗,我也都勸我週遭的朋友~有意願結婚也照我的方式~先"同居",與家人一起相處吧!!!我和她也計劃於明年底訂婚,後年初結婚在這與各位分享我的經驗與感覺!!...(恕刪) 等後年結婚後,再來POST文也還來的及說真的,世事難料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