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ts66 wrote:如果出事的話,
父母是受益人,
父母會照顧孫子女嗎?
還是那筆錢以後會被父母其他的子女,也就是其他兄弟姐妹分走?
相對的,
老婆是受益人,
那筆錢照顧自己生的小孩是應該的,
但是老婆會拿那筆錢照顧公婆嗎?
真兩難,
還好我先生不用我提,就把受益人改成我,
我想我們的感情還不錯吧!
不過照顧父母要即時,
平常每月該奉上的孝養金就要準時奉上,
畢竟父母要用到為人子女保險金的機率很小吧!
大多數的情況都是長輩先離開我們的。...(恕刪)
ericts66大大您好:
建議可以選擇把子女當做受益人 .
那樣子女的合法監護人 , 運用此保險金時就必須以子女的利益 , 做最大考量 .
除非沒有兄弟姐妹可以奉養 , 否則婚後夫妻的上一代 , 小弟建議 , 不必把受益人寫為夫妻的父母(含上一代等) .
以上的方法都是為了防小人 . 如果夫妻間與婆媳間等感情不錯 , 都會撫養(孫)子女 , 其實受益人是誰都應該無所謂 .
當然沒有任何人會希望過早用到此保險金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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