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圈擦擦 wrote:但由於女方當時還不想結婚(雖然也到了適婚年齡)... 所以想說那就訂婚先...訂完婚, 女方想完成她的夢想...出國遊學6個月... (因為覺得結完婚更不可能完成這件事...)男方也支持她... 我不認為當時男方會支持她出國6個月,這是那位女性朋友她單方面的說法吧請問你有辦法讓你老公為了『他自己的夢想』把你丟在台灣,自己一個人出國玩6個月?遊學=玩 這是事實我會覺得女方一開始根本沒有想結婚的誠意既然結婚了,就是一起生活,要做什麼一起做,為什麼還要分開?既然沒有誠意想結婚,那何來劈腿之說,只是幫自己任性的錯誤找臺階下吧圈圈擦擦 wrote:今天已經有婚約了, 代表你想跟對方組織一個家, 那也代表你有這個責任在... 也是引用這句話有婚約了就要有責任感,做什麼事就要想到另一方,而不是自己想做就去做夢想真的這麼重要?值得你拋棄自己的老公自己去玩?如果將來結婚生小孩之後,忽然又說有夢想想去實現?怎麼辦?把老公小孩也丟在台灣?一個人的個性不會因為『結婚』而改變會改變都是因為『遇到挫折』而自己決定痛改前非還好男主角在婚前看清楚了這個女生的個性,早早分開以免夜長夢多
其實十年並沒有什麼,要看從什麼時候交往有的只是還沒到適婚的年紀而已,如果從大學就認識,十年後也不過27或28歲,趁還年輕再去找一個吧分享一個實例一個學姐跟她的醫師男友認識了十年,最後決定走入禮堂,也真的進教堂完成所有的儀式,但一周後學姐說她不結婚了,因為醫師的媽媽要學姐簽切結書放棄男方家所有的財產,學姐是名門之後不接受這樣的羞辱,現在學姊遠嫁美國,過著公主般生活我一直在想她是不是犯了重婚罪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