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分手了還會跟對方要求交往時送的東西嗎?

睹物思人觸景傷情,分手了之前送的東西就算了
要回來再轉送嗎?那不是很掉漆?
況且若因此又跟下一位分手,會不會就是要回來的東西帶賽呢?
要回來當做是失敗的紀念嗎?
這不是在跟自己過不去嗎?
何必呢
我覺得比較惡劣的是瀕臨分手了

還跟你借錢 然後 借了之後過兩天就提分手

但更笨的是 借錢給她的那個人
ⓦⓘⓛⓛ
mix*陳小偉*will wrote:
我覺得比較惡劣的是瀕...(恕刪)
你不會就是那位借錢的苦主吧?
戀愛學分班2年級不及格生 愛食雞排飯
ipn111 wrote:
你不會就是那位借錢的...(恕刪)


是的
ⓦⓘⓛⓛ

如果是對方劈腿, 那什麼東西都可以要回來

如果是平和分手, 那就無所謂
為什麼劈腿就一定要要回來啊?

只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幫別人養老公/老婆

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別人養老公/老婆的差別啊

其他都是廢話

分手才是真的


不過要東西回來真的很白目

尤其是種限時間的

我前男友居然要求我兩天內宅配到他家

不然就要對我怎樣怎樣

喵的咧
個人覺得值錢的還是可以要回來

什麼機車呀 相機 筆電 鑽石項鍊呀....

等有天這些東西都被某一方換成錢

會OOXX的

過來人的經驗

希望勇氣愛 wrote:
為什麼劈腿就一定要要...(恕刪)


人都不愛了, 幹嘛還愛對方的禮物或錢

既然都不想再看到對方了, 那對方送的禮物和錢也應該避而遠之

限時寄回也是為你好, 不想讓你看到他送的東西, 免得你看了煩心

這是貼心的最高表現
**小弟不會這麼做...
曾經用手工做過一個髮夾(檜木)送給當時的女友...,分手之後好一段時間,某日收到一封掛號,裡面居然是那一只髮夾,還附一張簡單的解釋小卡片。小弟當時覺得有點小感傷,究竟是很辛苦去設計、製作的小東西。恰好單位內同事大姐剛好經過身邊看到了那一只髮夾,開口跟小弟要,不加思索就送出去了~!!現在回想起來如果留下來還可以給家裡小女王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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