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wrote:越級打怪好像談不上保障.... 所以當我一發現之後.....閃的多快啊~! dougmichelle2001 wrote:所謂的"保障"比較像是給予弱者的同情... 所以台灣男人不應該保護自己?D大如果哪天你要結婚了...願意將所有動產.不動產全部過給老婆嗎....為了讓她覺得有保障? (因為你是強者~)dougmichelle2001 wrote:所以"有利條件"是自己靠實力去製造的,不是光批評女生或她的家庭就有用... 只是覺得雙重標準很好笑啊.....拿出來討論一下而已~
紅月茜 wrote:大多數的家庭不是這樣子的吧~別拿那種的以偏概全 現在女生外遇是真的不少啊~既然這樣...那我想問了....現在20-35歲的女性....有幾個做得到下面你寫的這些.....紅月茜 wrote:24H伺候公婆、服侍丈夫、照顧小孩,還不能鬧罷工! 這樣才叫以偏概全吧~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常常看到不少文章,身...(恕刪) +1......推這詬病 已經行之有年....聽我某朋友說 他的親戚的女兒最後都是挑有錢人嫁的...既然女人都可以挑男人要有錢了 男人當然可以挑女人要正要身材好 生日 七夕情人節 西洋情人節 聖誕節 要大餐 要禮物...三不五時要驚喜小禮物吃飯 看電影 唱歌 酒吧 出去玩 買單叫正常 GO DUTCH叫愛計較....這種女人...就留著給玩咖去玩但我仍相信 還是有好女人(稀有動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