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也做過一樣的事,但不是要送的東西,而是...當初好友用她的名義幫他辦手機,因為那男的想要一個很貴的手機(三萬多)`,但那男的很摳,為了省錢,要我朋友幫他先簽約門號換手機折價,所以女生把自己正在用的門號也綁了高月租,然後又多綁了另一支,加上她男友要用的兩支,女生名下有四支門號,那隻三萬多的手機瞬間變成5000元,後來男生都一直用那支手機打給曖昧的女生,後來甚至發生很扯的事,變成不只有曖昧了。我朋友跟那男的分手,把男生在用的那兩支門號過戶到男生名下,從此不再連絡。過了半年,女生自己名下的兩支門號一直在繳高月租,她自己手機壞了都沒辦法續約再辦,大家討論的結果,是去跟她前男友要解約金,還她真正的自由...因為我們覺得,她平白無故繳高月租,為的就是那男的用的高級手機,但那男的都用那支手機去跟第三者聊天,傳簡訊等...後來我朋友一個月都見不到那男的一次,我們都覺得沒必要一直幫他繳高月租,就像手機分期費一樣,兩支門號,一定有一之都沒用到,一個月沒用幾次就要繳上千,所以才去要解約金...這樣算討債嗎?
蘭德爾 wrote:我知道的大約有機車筆電,手錶,名牌包,鞋子還蠻多的但我沒記那麼多 因為開版的寫法讓大家都覺得這是男方的問題但是我看到這些禮物讓我覺得女生好像也不簡單感覺男方只是女方的錢包而已會不會就因為男方只是錢包然後交往中又沒有玩到被甩之後越想越不爽想說老子在你身上砸了這麼多錢你一次都不給我玩所以老子不爽要把東西統統要回來當然這是我的腦內補完只是我看到那些禮物覺得有點怪怪的一般女生收這些東西都不會不好意思嗎?除了鞋子外每個都不便宜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