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總0531 wrote:
我老婆懷孕他們公司十...(恕刪)
閣下先暫息雷霆之怒
若家中經濟不需尊夫人在外奔波
尊夫人大可於家中安心待產
尊夫人勞心勞力,只為協助閣下分擔家中經濟
此舉令小弟由衷欽佩
與其他公主相比
閣下可謂三生有幸而得此妻啊
又所謂台灣的勞工制度並非往人性化發展
尊夫人懷胎十月後,公司必需給予56天產假
若此時積極爭取職務調動
豈不正中該公司之計
藉機解雇尊夫人
雖有法令保障孕婦工作權
但勞工權益於老闆眼中,視之如草履
對該公司而言,解雇尊夫人,實得百利卻只有一害啊
還請閣下三思,日後對尊夫人好言以待
細心呵護
如此不枉尊夫人之用心良苦
則婚姻幸福,家庭和諧
相信此乃閣下與鄉民之所樂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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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