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b2000 wrote:常常在台北街頭看到一...(恕刪) 我25歲時,很喜歡35~45歲的女生。現在35,還是愛35~45歲的女生。我認為我應該不置於到了55歲變成愛20歲的女生。個人認為35~45歲的女生就是有一種獨特的魅力。那小弟可不可以一直到70歲都還可以跟35~45歲的女生在一起?生理結構鬆不鬆的問題,這就要看人了。基本上這年紀的女生,年輕時候台灣的民風害算是封閉。不像現在那麼的性開放,加上許多女性那時候還是媒妁之言而結婚,婚姻生活不一定那麼美滿。我在說什麼,應該是識途老馬的大大都知道~~呵呵~~~所以~~青菜蘿蔔各有喜好,何者為優,我想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