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並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他們只是男女朋友而已..所以目前在台灣的法律上並沒有給予任何保障與限制..(譬如履行同居義務)不過很多男生都將女生視為自己的物品..因此情殺在台灣的社會是很普遍的..女生只要敢提分手恐有生命的危險xx通常在婚前父母親都會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同時多認識一些異性..多比較..這樣才能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婚前多交往也才不會造成日後離婚率如此的高但一般來說男生都會斷絕女朋友與任何異性認識..他們害怕..因為經不起比較xx雖然法律上沒有限制大大不可以去認識這女生..不過我還是覺得要尊重對方以及她的男友的立場什麼事要合宜..雖說『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但還是有先後順序..這樣才不會惹人厭所以僅表示有好感並希望日後有機會能成為朋友..我想這樣就夠了..莫說有失分寸之虞的話然後等過一些時日她男友已經覺得食之無味時.想換換更年輕的口味.那時候自然就有機會xx參考
如果這時候我跟女孩講,我忘不掉她,我不會破壞他們之間,我會默默的等她,這時候女孩的反應會如何?默默的等 為何還要說這些話阿說了還叫默默的嗎心裡就是有期待吧 狠想賭一把吧女生如果只把你當朋友的話 可能會因為這些話反而疏遠你如果對你有意思的話 你就更不用特別說甚麼了 順其自然發展吧BTW 你的名字是維恩表弟嗎
鮑魚惡魔果實 wrote:個人認為並沒有什麼不...(恕刪) 的確即便是去追求那也沒什麼不可以只不過口口聲聲說不破壞,卻還想做一些明明是破壞的舉動,這會讓人感覺很虛偽而已還不如那些很有種直接說要衝別人女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