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有一個或是一個以上的原因!你知道雙方各自的問題在哪嗎?是相處技巧出問題,還是個性磨擦太兇,親友互動的問題,教養的問題,性的品質出包!?還是壓根發現自己和對方根本不太相愛,一方太在乎這件事,不應該長久走下去?因為...你扯的東西太雜了!看不出你離婚的導火線耶!?顯然,你沉澱後,還是沒有想得很清楚吧!有想過這件事嗎?你是當事人應該很清楚阿~一個最大的狀況就是你沒搞清楚一件事~已經離婚了~女方已經清楚她現在是單身的角色,和你的關聯是一個小孩的問題你卻犯了一個最大的毛病是~離了婚卻還沉溺在婚姻狀況裡,甚至認為對方和你發生性關係是很理所當然的事!她找對象怎摸被你形容成砲友哩?我不解~
小青蛙01 wrote:如果離婚有一個或是一...(恕刪) 時間點來算,在她外遇之後,十月初,她提議要求離婚,當時理由她不想再如此過生活,我本身靠一些股票在玩及電腦修理,因而在家照顧小朋友,她那時,上班早出晚歸,飯店只能休非假日,所以也少了外出跟該辦的事,小朋友及我也在睡..她又兼職了大夜班,當時錢也沒拿回家使用,我都要她存起來...小孩都睡在她旁邊,我睡在二張床合併的另一邊硬床.所以她回來及上班,基本很難聊上幾句...都已經發生了,也很難說誰對與錯太輕惚她的感覺,現在重點她那邊沒成定案.叫她搬,真的舉目無親...提到這..想到,當時她在那認識有好感再進一步,那二個人前,為何都暪著我,也不給我二次機會贖罪,當時一次一個...離婚之後,說11月底前會搬完她的東西,才認識現在這一個,也沒說明,我也沒再問她,反正都住在一起,她過她的生活,共同話題都是小孩,電影,其他都照常,(幫小孩洗澡也是裸身)也沒再碰她,直到最近住在外面愈來愈多,而且工作也只剩大夜班,晚上九點多就出門,隔天九點多才回到家帶個早餐,躺在床上看一下電視,就睡到下午去..每星期都上演..離前都很少管她,離婚後更沒理由說她...才會詢問她,現在想想有三次機會可求援卻沒,卻還要維持這層關係,...11.48 還沒回來..ps:離婚前就很少碰她了,離婚後當然更沒機會..前文有解釋過了.
ahg小任 wrote:趁小孩還不懂事,趕緊...(恕刪) 可憐小孩..旁邊沒睡人.她帶著小棉被走出來找我抱她...也該下決心了...心好痛,當初應該等她搬完,才簽字離.(當時簽離,也沒心痛不捨,反而祝福她心態)好聚好散,留一絲回頭心害了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