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講的我都知道...重點是他死不簽字><"他說他寧可以跟我這樣耗下去也死不簽!!然後就說不然我去告他啊...要不是看在小孩子面子上~我真的早就去告他了= ="他說要離婚可以啊...他身上的80幾萬負債一人一半@@"不過他的負債都是我們婚前的耶><有一半是他之前的~有一半是訂婚時貸的~天啊~我說好啊~~就算要一半也是一半的一半~我只負責第二次去貸款的一半!!這樣他又不能接受了= ="我實在不知道他到底要怎樣...每次我好好跟他談...談到最後他就開始口出暴力話語!!然後在我家人朋友面前有裝的一副他沒錯一樣= ="然後搞得我家人的人都覺得我很無知...一直要鬧離婚= ="
40萬可以買個清閒你覺得呢?趁他願意40萬放人趕快簽...............假如你覺得40W比你的時間更寶貴,繼續耗.................蛋妹妹の丫頭麻 wrote:各位講的我都知道.....(恕刪)
我一直很想知道~~"從脖子把我潦倒在地上~再把我從房間拖到客廳"這算動手打人嗎???如果是生氣勒女生脖子摔到旁邊(沒有拖到客廳這麼遠)算動手嗎???有人說真的揮拳才算動手~所以我之前只是被勒~不算被打....
dougmichelle2001 wrote:你認為樓主聽得進去我...(恕刪) D大, 你每次反話的梗太言簡意賅了~ 不是沒個人都懂的....樓主, 真的想離婚, 沒有離不了的...我不是在說風涼話, 請你認真思考如果真的打算要離, 行動吧~ 第一步先去晚晴沒有決心的話, 網友給你再多溫暖, 只是枉然不希望下次再看到您家暴的文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