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昇昇 wrote:如果夫妻間的婚姻是要靠法律才有約束力那我看這種婚姻也沒有繼續的必要了 一個只能靠法律維持的婚姻還有維持的必要嗎.... 法律有沒有維持婚姻, 跟你自己有沒有能力維持婚姻是兩碼事... 我是不知道大家怎麼想的, 不過對我來說婚姻早就已經不代表什麼永久的關係了.而且現在法律所謂的通姦, 指的是性行為的部份, 所以某一方可以找人談談小戀愛,只要沒有性行為就都OK嗎?!
關誰?通姦一定會有相對人....甲男乙女為夫妻,甲跟丙女通姦只關丙女嗎?甲男是共同正犯也該關吧?可是甲男一關...甲乙的婚姻狀態就很難再繼續維持因為..通常來說..男方是家中主要的經濟來源甲男一被關...乙女的薪水很難維持整個家庭(如果沒小孩就還好..看房貸多少了.)所以..乙女在這情況下..會不會選擇隱忍....反而讓甲男享齊人之福如果乙女本來就不打算繼續維持婚姻了她還是可以告....順帶離婚..先要求分一半財產,再要求一部份賠償....至於甲丙關不關...不重要...能和解拿到錢比較重要..
可不可以不要叫"通姦"呀.....很不文明的講法噎....也很不人權噎(最近變得很廢死)....哈哈哈叫"什麼好呢????叫........體制外交配......非法合體....(有日系的感覺)....叫..."違法做愛" "偷幹"....很明白的解釋...(有中國那邊的感覺)..有什麼好主意呢....基本上...我覺得不須要有罪....連緩刑都不用了但妨礙家庭這還是要處罰
bluesystem wrote:而且現在法律所謂的通姦, 指的是性行為的部份, 所以某一方可以找人談談小戀愛,只要沒有性行為就都OK嗎?! 當然不是說沒性行為就OK而是因為談戀愛包括了什麼行為可以用主觀看法﹐也就是有狡辯的空間但是上床是沒有的稍微用點腦筋就知道了婚外情觸法底線設在婚外情最終目的﹐實在是太恰當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