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ping01 wrote:
忘了說一下背景小弟不...(恕刪)
你惹上大麻煩了~
可以開始燒香祈求原諒了~
是我的女兒,我會要她自己負責
養孩子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以我目前的狀況
在沒有父母外援的情況下
每月托嬰中心要付兩萬
還不包括孩子的衣服,奶粉,尿布,濕紙巾
一年下來30-40萬是基本開銷
養到18歲,還不算賠一棟房子?
責任兩個字,說來簡單,做起來卻很難
你們做的事已經不合理了
準親家開這種條件,已經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了
是養不養的起的問題了
養不起,就趁早跟對方說,免得讓你爸媽除了養你這棟房子
又多賠了一棟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