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認為是舊愛了,為什麼還放不下呢?都已經結婚了,為什麼還要搞這種曖昧關係呢?婚姻的意義..就是想跟自己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一起生活..一起同甘共苦...婚姻更代表著很大的責任..這是我對婚姻的認知....樓主自己說的話,真的自己有想清楚嗎?不要因此傷害那個陪伴在你身邊的人
katoh050033 wrote:勇敢追求真愛才是愛啊...(恕刪) 是真愛還是屎~~ 往往都是入手才知道的呀~~樓主一切都是你的幻想~~ 放棄現在再去追求過去~~ 你認為不會又是再一次歷史重演嗎??握在手裡的幸福才是真的~~
想想吧,你真正要的是什麼!?你要(初戀)前女友?的什麼?錢?(我相信你有)肉體?(免錢的代價很大)感覺?(失去的最美NO,到手又變成大便了)跟初戀生小孩?(二任生的還要養不會想再生吧)你自己最清楚!!!!!說穿了就是腻了,剛認識你現任老婆(二任)時,會想前女友(初戀)嗎!?沒有阿,所以才分手跟(二任)在一起。如果當初跟前女友(初戀)結婚,結婚兩年現在你也是會想離婚,然後跟(二任)在一起。一切都只是別人的最美,到手上的是大便and腻了。建議:婚是不用離,想(初戀)用免錢的,免錢的代價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