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oshiku wrote:
話說阿嬤的那個年代不是18歲左右就在結婚的嗎?怎麼會生理未發育完全?這種報導或研究大概是有宗教動機的人寫出來的吧~
的確,阿嬤的年代18歲就結婚,阿嬤的阿嬤的年代,15歲就生子了。更別說原始時代的人類,基本上身體性成熟就可以傳宗接代了。而人體被設計成女生12歲就月經,意思就是在自然狀況下這時就已具有生殖能力,那麼在12歲發生性關係基本上也是符合自然的事。
現代社會是因為加了很多的考量(如心智成熟度,以避免小孩被長輩欺負造成陰影)。所以一個女生15歲就發生關係,是不太被容許的。不過若不論法律,以世俗來看男生似乎不太受年齡限制。很多批評現在年輕人太早發生關係的男性,其實根本是在針對女性而已,這些男性當年其實巴不得愈早脫離處男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