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 某人的一句話 : " 那妳去嫁給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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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一起買,就共有,很正常啊!
不過因為妳是女"朋友",所以和朋友一起買東西就照比例分配,
但是結婚後妳是老婆!哇靠~ 是老婆 口也!
所以我的房子就是妳的了!
[這投資獲利超高的,投資一半,結婚後立即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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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有些東西還是不要一起出錢比較好
就自己買,雖然買到的時間就會拉長,但是其碼是自己的
也不一定要通知道對方啊!
今天我自己買一台車子,突然去載妳的時候從機車變汽車,
其碼就外在看來是提昇,自己擁有的也不用去管別人還要強迫你什麼
一起買車,還要女朋友喜歡、女朋友覺得好看,有時候你就會買到一台你自己從沒考慮過的車。
什麼都一起,看起來很甜蜜,但是有時候造成的反效果更大...
I'm MingMing !
bmf22 wrote:
看起來你們真是自找煩...(恕刪)
剛查了一下民法有關夫妻財產的規定
有一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意思是
當法定財產制(婚前沒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如何分配即適用)關係消滅時〈如離婚或一方死亡〉,夫
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
平均分配。但是因為繼承而來的財產或;無償取得的財產或;慰撫金,不併入財產中計算。
故分成兩種情況來看
1. 婚前男友買房子登記女友名下(後來結婚):
那這個房子屬於婚前財產, 如果後來夫妻離婚, 老公應該是無法分得
2. 婚後老公買房子(老公付錢)登記在老婆名下:
這房子算老婆婚後財產, 若離婚且老公婚後財產比老婆少, 老公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主張分配老婆比自己財產多出的一半, 但若老公婚後財產較多, 那就沒得要了
另前面說可主張共有, 應該登記在兩人名下才算
個人淺見, 有錯請指正
但是我覺得台灣的女生很多都被慣壞了,
有時候該想想自己有什麼樣的資格,才能配什麼樣的老公或男朋友,
妳不提昇自己的能力或內涵,有能力的男人才不會看上妳,
我最近回國接觸到一些案子後覺得台灣年輕一輩變的很功利,
其中有一點最驚訝的地方是年輕女生的價值觀,
一方面要常常要求男女平權,
但是對自己不利或可以佔便宜時時卻又擺出女性是弱者或者男生應該讓女生的態度,
一方面說自己很獨立,
卻常要男生給予金錢或權力上的協助,
我在業界和在學校的確常常看到這個現象...
當然很多真正的女強人或真正獨立有主見的女生有不少,
不過現今普遍都很弱...
我通常是不太會甩那些裝弱的女生,
從求學階段就這樣,
互相幫忙是OK,
但如果太過份的要求或無理的硬拗我通常都會拒絕.
最記得的一件事是我在大學的時候,
認識一位女生長得很漂亮,還有拍過廣告,
不過她小姐脾氣也很大,常常講不爽就會給人家一巴掌,
常常男生因為她漂亮或不好意思也都算了,
有一次她手過來的時候,我也回給了她一巴掌,
我說"尊重別人一點!",她當時也是連番跟我說對不起,
不過我之前不太甩她之後就更不想跟她講話了,
不過後來她快畢業的時候跑來跟我道謝,謝謝我回應她一巴掌,
因為她一直覺得打人沒什麼<--有夠奇怪的想法,其實真的常常是被捧上天的結果,
後來她改了她的脾氣後反而交到不少好朋友.
扯遠了,請原PO堅持自己的想法,你的想法才是正確的,
真的要吵這個,不如就再選擇一個吧,
不然你後輩子對著她還是會吵到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