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 W wrote:
新聞說,房東說:若每個房客都這樣,難道我每天就負責替你們開門就好?
家屬則表示:因擔心姊姊遭鄰居投以異樣眼光或閒言閒語,才未在第一時間報警,盼屋主能協助開門。
最後拖到翌日凌晨一點多才報警破門,但房客已重度昏迷。
大家覺得這件事誰對誰錯?
說實在的,我跟家屬的想法差不多;我要是房東,應該會請警察來再一起開門看看
家屬的過錯比較多吧..
如果真的很緊急.. 第一時間要先報警處理..
屋主又不見得會在.. 在也不見得會有備份KEY...
我是屋主我也不會隨便幫對方開門的..
誰知是不是真的家屬..
而且, 可能是有糾紛, 對方找個理由藉故開門的..
去報警請警方陪同.. 那我就幫忙開門..
不過, 在房子裡自殺.. 我是屋主.. 可能還是會提出賠償.. 兇宅會讓房價減損不少, 也不好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