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np wrote:昨天聽一個客戶說,他老爸帶他弟弟去女方談結婚事宜,結果女方只提出三個條件.1.婚後要買房子,要搬出去住.2.婚後不和父母同住,3.婚後不照顧父母.ps:男方是工廠老版月入5.6拾萬 1, 2還好.3就不能接受了, 父母需要人照顧時準備丟給誰?如果我是他老爸, 硬是要結的話, 行, 財產全歸其他子女.結婚就包個紅包, 頂多給個小聘, 其他錢全都不出, 房子自己想辦法.
jiunnp wrote:昨天聽一個客戶說,他...(恕刪) 女方說的非常合情合理啊不照顧對方父母有何不對?自己的父母自己照顧,不是嗎況且,對方家境也還不錯,婚後女方不用費心前的問題,已經佔盡便宜我只能說女方不長眼,白目,這種事也好拿出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