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要求同居.....? 11.2更新

我的建議是不要長住!!
大概一個禮拜住個一~二天即可...
除非他人品夠好!而妳也打算非他不嫁~
否則搬過去長住~等哪天出問題!
而對方又不放手時~妳可能會有許多麻煩........
在說坦白一點~他在想什麼?我也大概知道!
因為.........我也是一個男人阿..........

最後一次寂寞 wrote:
是不是感情到了某個階...(恕刪)

個性相反的話...一定至少要其中一個脾氣好...可以欣賞另一半的不一樣
不然還沒住一起就覺得想法不同...
住一起更是2天一小吵 5天一大吵
還有....其實如果論及婚嫁...最重要的是金錢觀要很接近!!!
婚後吵最多的都是錢的問題!
除非...你們有錢到錢跟本不是問題....

最後一次寂寞 wrote:
是不是感情到了某個階...(恕刪)


講好聽點就是互相多了解
難聽點就是滿足性慾比較快
你應該每星期只有一兩天跟男友在一起那種
樓上都說明了 就只是打泡方便就這樣

其他都是假的啦

以前 我也是這麼對女友說
後來我們同居了3年
我非常愛她 對她的照顧與關心無微不致
有一天 她帶走所有一切
我不懂為什麼
只知道愈是在乎她 限制也更多
不再是甜蜜的負擔 而是枷鎖
或許 真的相愛容易相處難吧
如果真的要住一起
一定要記得給彼此空間
祝你們幸福快樂
最後一次寂寞 wrote:
是不是感情到了某個階...(恕刪)



給你一個建議:

除非你心中已經確定將來要嫁給這個人.....否則不要輕易搬過去同居.....
一週去住個一兩天就好!!



曾經看過好多跟爛情人在一起....一直想分...卻一直糾纏分不掉.....最後一拖就拖個好幾年的.....
幾乎都是同居的.....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最後一次寂寞 wrote:
男友說如果我不答應的話,要給他一個完美的"拒絕的理由".........(恕刪)


說妳爸媽爺爺奶奶不同意就好了,家教很嚴格的
最後一次寂寞 wrote:
是不是感情到了某個階...(恕刪)

現在聽到同居我怕到....
去年我跟女友一起去台南同居.前3個月一切安好
到後面開始變調了不愛回來.最後結果是交了其他人
把我一個人丟在冰冷的房間裡.而我等待還是等待
等到她告訴我事實還希望我留在台南.要我當一個娃娃
等她需要時候會找我.說真的妳忍受的了嘛???
當然隔天我就搬回北部!

A340 wrote:
說妳爸媽爺爺奶奶不同意就好了,家教很嚴格的(恕刪)

+1
男友應該尊重你,
如果雙方感情到了一定的基礎.到了哪種雙方都想時時刻刻陪著對方
而且是已經是以結婚為前提下.同居可以更進一步了解對方

如果還沒有走到那一步.不管同居的理由講的多好聽
說穿了..男生就是想圖個方便而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