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要求~會很現實與過分嗎

出個錢
就現實

那以後要嘿秀.請女生開個價吧

Louis324 wrote:
各位好週遭有好幾位男...(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Louis324 wrote:
各位好週遭有好幾位男...(恕刪)


我自己是覺得有能力就自己買了

以後如果有個意外也比較不會有產權上的糾紛!

Louis324 wrote:
各位好週遭有好幾位男...
當我詢問了我週遭的女性朋友
她們聽到了~都說這些男性太現實了
認為既然要娶對方
那麼就應該要有那個本事來提供以及負擔房子車子等等的金錢支出
...(恕刪)


很簡單, 那"妳們"拿了什麼出來嫁給對方?
連錢這種身外事都搞不定, 我想兩個人也沒什麼好講了~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如果樓是買在我的名下我沒意見

如果要買在女生的名下,
這樣對女生才有保障
一堆歪理!
還不幫忙出錢,那就


女人要男人負起責任....又要要求男女平等....又要男人多為這個家...

說這是愛她的表現.....

啊是怎樣...我不付錢就不愛啊...誰說女人愛男人的表現是用心理及不是金錢去處理表現..

相愛就要互相體諒....總不能男人賺的是公費 女人賺的是私房錢吧.......


JessieC wrote:
他們的想法很正確阿婚...(恕刪)


你家男人運氣真的很好



一個女人如果認為男人該用錢財來買她的青春和肉體
那麼當有一天年老色衰而男人移情別戀時
就不要呼天搶地自艾自憐
因為是妳自己拿不出對等的青春來換男人的愛
說現實 也還好
不過我是 自己買 房子是自己的
以後女生說房子要寫他的名字 抱歉 錢是我出的
合則來 不合則去

zerokiller wrote:
我媽那個年代,那會管誰買的,兩台汽車大約就可以換到一棟房子,所以不會看的很謹慎...


那麼年代車是奢侈品,要有錢人家才有
我爺爺那麼年代,腳踏車比現在的汽車還貴吧
所以你這個例子不好
Louis324 wrote:
各位好週遭有好幾位男...(恕刪)


沒有合不合理
只有接不接受
女對男、男對女,皆同
不會很現實丫,人家是想和女方起出錢

登記女方名字 ~~~

如果是全部自已出,登記在自已名下應該就買了不用等女方出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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