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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smallten wrote:
唉,善意的提醒他罷了,用不著還去找新聞出來反駁吧
很多時候以為在網路上寫寫沒事,等到真的出事了就來不及後悔了
刑法第29條(教唆犯)相關文章可以上網查看看,網路有很多...
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請問,自殺是刑法上的犯罪行為嗎?
正因為自殺行為不在殺人罪規範內,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者,因無”主行為”(就是那個”犯罪的行為”啦)可附麗,無由依殺人罪之教唆或幫助犯論斷,所以特別設了刑法第二七五條加工自殺罪來罰這類行為.
所以你應該要叫人找刑法第二七五條加工自殺罪的文章
.問題在於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的主觀構成要件方面必須有所謂”故意”,這”故意”恐怕不那麼容易証明,網路上說風涼話的留言,或是在圍觀別人跳樓時的瞎起鬨,一般人多半在”認定該事實不會發生”的前提下才會這樣講,也就是說”故意”通常是不存在的.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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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ing wrote:
我從來沒說老實跟單純...(恕刪)
白癡的行為......
哀~說白了 屬於凱子行為吧
連約都約不出去手都沒牽過 我就花不少錢HTC IPHONE IPAD...等
就當學錢買教訓囉~~ 說真的男人如果期待真愛~~ 希望對方是真心喜歡你的人~
真的不要花大錢砸女人~~ 或許覺得這樣份量的禮物足以代表你的心意~~
但就像D大的BLOG文章裡有說到送禮問題~~ 真的要視彼此關係去送~ 明明只是朋友送如此貴重的東西
讓對方不勞而獲 一方面大大示低價 二來也讓她對彼此關係壓力大增...
心裡明明尚不喜歡你 但看在禮物份上開始對你偽善起來

而自己也容易因付出和回報不成比例 難以平衡自己的心理...衝突機會增加~
只是朋友還是做朋友方式 就算面對喜歡的女人~~ 也該把持住自己~
就算想壓寶也需量力而為 沒反應就該收手了 也不用現心裡實在很E04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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