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信叫他趕快告,結束後他等著留誣告前科。
三貓之僕 wrote:
法律沒有保障男朋友這層關係吧?

天知道她是不是想換~

而且性侵害已經是公訴罪了不是嗎?

如果真的有報案了,警察應該要主動偵辦才對啊~

怎麼想都是來敲盤子的…恕刪)




是沒保障
基於道德的考量
原PO在知道他有男友的情況
還動了手 或是私底下出去
不怕被對方男友找碴?
自己都不避險了 能怪人嗎
被仙人跳只能說剛好而已吧

還是就事論事沒有進行到最後一步
對方沒驗傷就沒得告
沒體液 沒掙扎傾向
還有行車紀錄器為證
可以不用太擔心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妨害性自主 告訴乃論的部分只限於221 224(配偶)
227(未滿18歲)....
其他的就是公訴囉!
這種東西一旦報案,就一定辦到底...
還能私了,真是不可思議?

chinack0211 wrote:
妨害性自主 告訴乃論...(恕刪)


不能私下和解是沒錯
但是在庭上法官會建議和解
如果有和解
會判刑在緩起訴
和解有一定的效力
但是在庭上一定要"簽和解書"
我很好奇,這種情況可以告女方性侵害或意圖誘姦男方嗎?
No day but today!
呵呵...

就是男生嘛

聊一夜情話題當人家想跟你一夜情......

要感謝那女生提醒你

不然做了你就要消費囉
就是跟男友有問題,找你出來發洩

然後報告男友,刺激男友在乎她.


這樣莫名奇妙的女生還不少
http://seaweedroll.pixnet.net/blog

轉動世界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那天與...
女生都沒有拒絕
沒有拒絕沒有推開沒有迴避沒有尖叫
喇雞也很熱情的回應
但突然間我想一想不對
便採下煞車沒有更進一步下去
女生說她會把這件事情告訴她男友
(恕刪)


我整篇只記得這個,剩下的都不重要了!
仙人跳的機率很高!!這種事對方大多看準當事人不敢張揚,所以即使有證據也得息事寧人,但有可能還是會有下個受害者!即使提誣告我看也很難判定也會拖很久....欸~~~警惕警惕阿!

轉動世界 wrote:
我是XX男友,昨天的事情,我們認為你要出面道歉,由於我已經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以及到警局備案,在這邊跟你說一下,如果你在不跟我連絡,等著法院見!..(恕刪)


很好奇,這種案件有用備案 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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