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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離婚,女方及家屬拿法律來壓我要
分家產,逼得我賣房,協議書上寫的很好
聽,每月探視一次,一年六天帶回,到現
在,半年過去了,只探視2次,現在音訊全
無,年前還說要小孩把她給忘了...
小孩子想母親是正常,有良知的人會體會
這點,自私的人就不管了.
所以如果真要離婚,最好要有決心,要做到
要不然你會老,小孩會大,等你老了就知道
很多離開家庭的人都認為"我為什麼而活"
"我為什麼不快樂""我為什麼沒法像以前一樣"
"為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
這社會現在就是如此,已無男女分別,我現在
一人扶養我兒子,雖無房,可是過的還可以.
雖然兒子想母親,但也只能被動...(心已死)
怎麼連絡都沒用.
我也認識一位單親媽媽,她前夫應該是與你
一樣而離開,現在她自己一人扶養2個兒子
壓力比我還大,可是人家也過的好好的..
父母沒有悲觀的權力,小孩子最無辜,如果
你真愛你的孩子,對你太太還有情,做決定前
再想想吧,
不要讓社會資源又要去分擔你的決定,請好心點
最可憐應該是你太太吧,只要她不恨你,你應該
不能如此自私,"請想想幸福的可能"
"當初為什麼結婚"而不是只想"我好苦"..
男人阿覺悟點,單親生活不好玩的,回頭是岸
不要害人害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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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就沒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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