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的各位相信兩人交往分手後還能當朋友的謬論嗎?


對我來說,朋友可以變情人,
但要從情人變朋友........
不可能
對我來說

我覺得還是要看分手的原因

曾經有鬧的很不愉快的分手
當然 連朋友都做不成 因為連見面都不想

但是小弟也曾經因為距離而走不下去
現在彼此都回到台北了
又開始有了聯繫
感覺很好 就像個陳年老友
https://www.facebook.com/CHOUCHOUcom
個人的話

分手後很難是朋友吔

因為假如現任的女朋友知你跟前任的還有聯絡的話

感覺不太好

所以我都沒有在連絡

幸好他的朋友 我的朋友 各不相識

所以分手後根本不可能有關連

所以目前的我.. 分手後都沒有在連絡
雙方交往分手後還能當朋友且無話不談,有...但應該是極少數,所以也不算什麼謬論啦
我覺得要看雙方心態
如果一方還愛著對方 走不出來
要當朋友蠻難的
往往甩人的很多都會說"我們以後可以當朋友"
被甩的大部分一時之間很難接受吧...
不可能再+1
甩人的總是想把事情縮小化~
前幾個女友中分手總是會說這些話,
但到了他們交到新的男友時~
就會跟我說:我男友不希望我跟你聯絡了~
最後又被傷一次的還是相信還是朋友的我~
燃燒吧~小宇宙!!爆肝都為了敗家~

神劍闖江湖 wrote:
不交惡我相信,點頭之交我相信,但有分手後成為經常無話不談的麻吉嗎?


當然可以XD<---實例

我和前女友現在就是這樣
不過很少約出來拉...(台北台南。。不好約)

--

不過會在一起 和分手的原因都一樣
個性太像,想法雷同,思考邏輯幾乎一樣
所以都認為比較適合當好朋友...
謬論的意思是荒唐錯誤的言論
我和歷任女友都還保持著連絡,這有啥荒唐有啥錯誤呢?

看不出來有啥不妥...
第一個女友,上個禮拜天才聯絡過
第二個女友,1/1打過電話互說新年快樂
第三個女友,說下個月回高雄,要帶小寶寶來找我
第四個女友,偶爾到台中還會找她吃吃飯
第五個呢?沒事也會msn一下或者打個電話問候一下

聯絡與否根本就不是啥正不正常的問題,只是個人的選擇罷了
無尾熊的尤加利樹: http://magic0623.wordpress.com
嗯....我也不相信。
不過,我覺得是我的問題啦!
因為我護覺得怪怪的。
要就乾脆一點,起碼,不會每次看到她就痛一次。
所以,我是不吃回頭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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