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幾歲呢?如果你也要小孩~小孩的年齡在7歲以下~建議你別離~無論小孩是男或女~因為法官有95%都會判給女方除非女方的經濟條件(含女方家庭)有問題~或是社福人員對她評分太低.要不然你只有探視權.如果你不要小孩~就給女方吧~不過你還是要平分小孩的費用到長大成年~看女方開的條件.構成離婚的要件就不多敘述了~重點感覺這事情不單純~光憑版主說的很難判定對錯更何況 離婚=雙輸 頂多作無性夫妻不就好了.
fachunyu wrote:請問各位大大 最近老...(恕刪) 你是不是大男人主義 你家姑嫂軸娌多 你不挺你老婆 讓她孤軍奮戰 最後回家你對她是例行公事的"辦事" 她感受不到關心 種種 不大會甜言蜜語 常覺得她很煩 老是講一些抱怨的話我說對幾件事平和的談吧 小朋友她要帶 你剛好努力賺錢 哪天她心軟 又帶著孩子回來找你呢
樓主提供的資訊沒頭沒尾的...到底要問什麼?問題在哪裡???如果小孩跟你有血緣關係,即使離婚了...在道義上也要照顧一下經濟吧(單純小孩的花費)親戚也是有長輩協議離婚後,小孩跟媽媽男方對小孩子一年只打一、兩次電話,經濟上完全沒有支援現在小孩子長大了,沒有一個人願意認爹...小孩對爸爸只有恨意如果這是你的晚年,請問可不可憐?
fachunyu wrote:今天我會在乎育兒費的...(恕刪) 為何不給你碰?又為何不要小孩?她要跟你協議,條件當然要你能接受? 否則只能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但限無過失一方如果兩年以上不給碰,法院有判例[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如果自己離家,法院有判例[不履行同居義務]!以上只要你自認無過失,是你有資格訴請離婚!但我懷疑....有這麼單純嗎?而且,小孩子的生養,你也有份?為何不肯負責呢? 還滿好奇的!如果你也認同她[離婚]的要求,就好聚好散吧!況且也是你的小孩子,為何你同意[離婚]但不肯付育兒費?否則你也可以要求小孩的扶養權利,不是嗎?不然就好好的爭取她回頭吧!夫妻相處,又不是只有那檔事而已,事出必有因!疑雲重重....
fachunyu wrote:今天我會在乎育兒費的...(恕刪) 民法上離婚跟小孩的撫養權是各自獨立的她提離婚(協議離婚)你也可以不答應以判決離婚論如果你老婆提告離婚只要不符合判決離婚十大要件通常會敗訴相反的樓主可以要求其妻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如果其妻不遵行.可以提告離婚不過現在有些法官會斟酌採破綻主義放寬判決離婚至於撫養權也是(你也可以不答應)但不管扶養權歸哪方另1方必須共同負擔撫養費這是不置可否因為即使離婚小孩撫養權不在己身但是父母子女互付扶養責任並不因為離婚而有所改變將來的遺產繼承權也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