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穩定交往後有了經濟上的壓力,男生選擇讓女生自己想辦法

房子登記兩人共有,不然寫個借據,之前有新聞不是買屋給女生
後來女生跑了,人財兩空

小粉魚 wrote:
身邊有這樣的一個例子...(恕刪)


不知所謂的幫忙是指借,還是給…

如果是借,那說不借是過份了點,

如是給…那不給也是應該…

很多女人認為男方一點要給錢…這種想法很有問題...

40萬要賺半年耶…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曾經有個認識多年的朋友家中經濟出現問題跟我開口借了三萬塊

想說都認識這麼久了也很相信他又出於幫忙朋友的想法就借了

過了兩年後還了我一萬塊就再也沒辦法聯絡到人

後來在某個朋友的FB看到,要加他都沒有得到同意

其實我也不是要跟他要錢,只是想確認他沒有被債務壓垮

畢竟要借錢給人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準備

但是看到他在FB上的留言就覺得他的債務應該都搞定了

我不會後悔借錢給他,但是以後要借錢給人應該會多考慮

小粉魚 wrote:
身邊有這樣的一個例子,一對情侶論及婚嫁(家人也都互相認識),在交往以前女生還算富裕,因此買了一個預售屋,但後來女生換了part time的工作,薪水相對少了很多,而在此時可能家中又有些狀況,使得經濟狀況變得較差了,而預售屋最後要給工程款的部分,一時無法周轉開,求助男生幫助,而男生一口回絕,覺得這是女方自己的事情,不願給予幫助,款項大約40萬元,而因此會有很多爭吵,女生會覺得這個男生不願意幫助自己的困境,顯得不是那麼愛她,而男生認為,房子也不是他的名字,況且只是男女朋友,他覺得不想幫忙,男生認為女生覺得不夠愛她是她自己價值觀的問題?請問大家?這樣的價值觀真的有問題嗎?


若立場對調,女方會願意「幫助」男方嗎?

所謂的「幫助」是「借她」還是「給她」?

把「愛不愛」和錢攪在一起的下場通常會變成「不愛」。

男方肯「幫助」,女方要感謝也一定要承諾還他,男方收不收是他的權利,不是女方的;

男方不肯「幫助」也不見得就「不夠愛」。女方不該因此埋怨。
可以問問..那部落格作家女王喔..






小粉魚 wrote:
身邊有這樣的一個例子...(恕刪)
又不是自己的房子 到時分手 要不回來怎麼辦 如果硬要借 就畫手印簽名蓋章寫借劇吧
至少也要先嫁給那男生 , 再生個小孩 , 才值得男生掏40萬吧 !?

或者是先寫借條 , 言明以身軀抵200次 !

小粉魚 wrote:
身邊有這樣的一個例子...(恕刪)


還沒嫁 就把對方當ATM??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我相信這句話非常適用在這件事情上.......
買預售屋 還換part time工作.... 找屎嗎??

牽扯到金錢問題一定要清清楚楚,就算他們今天立場相反也是一樣。

真的要借就是立借據、開本票。不借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因為雙方只是

男女朋友,又還沒結婚。也不要說什麼不借就是沒那麼愛,那是兩回事

,不要牽拖在一起。
如果我是那個男生...
我會先看交往多久了...
從交往到現在這個女生對我的好和貼心的程度直不值得我付出這40萬!!
說真的...40萬不是大數目!!也不是個小數目!!(數目大小因人而異啦)
如果都交往8~10年了...平常這個女生貼心又乖巧!!
對我態度好,輕聲細語,又溫柔婉約的...
都可以持續8~10年了...40萬!!!!值得啦!!!(就自己咬緊牙根吧)
如果態度幾乎都不好,不關心,不體貼,不善解人意等等等...
那4萬元我都嫌貴了...

還是那3個字!!!奇檬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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