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要離開了! 怎麼辦啊!


diode165 wrote:
為什麼沒有人相信我呢...(恕刪)


你做了甚麼讓人可以相信你??

你老婆花了20年才學會"不相信你!"

是男人,你也該花個對等的20年去讓老婆"相信你!"

不想罵你!


diode165 wrote:
為什麼沒有人相信我呢...(恕刪)


身為女人我不相信您說的,我同情您妻子。
diode165 wrote:
老婆要離開了! 怎麼辦啊!

留一封信就走:
二十年了!我醒了!這是一段不短的歲月,是我人生最精華時刻而我的青春流逝在你的手裡,我無怨只因為那時的我以為找到了幸福!當大家都在反對我的決定時我堅信你可以為我們組成的家庭努力奮鬥。不到一年你給了我什麼?不巧的那天我遇見了當年和你一起吸食藥品的女子她搬住樓下,這卻喚起我深藏心中多年的痛!那三年幾乎不見人影的你逍遙自在,你讓我獨自承受那樣沈痛的打擊,我獨自哭泣時你在哪裡?我想走!但我卻留下照顧你中風了三年的阿爸,我傻嗎? 不! 那時的我是在為我當初的選擇負責!
風風雨雨中你收監回來了!我以為原諒是放了我自己的原罪,可以不再為了生活中的三餐和小孩的照料一個人辛苦的母兼父職,再一次的相信了你的承諾。
很感謝上蒼!他給我一個愛我的娘家,我的媽媽我的哥哥他們幫忙照顧我的兒女
讓我可以安心的上班賺錢還你那第二次承諾的債務,而你的債務怎麼那麼多呢?
從車禍賠償金、上班欠老板的借款、勞保預貸、個人的信貸、賭債、被朋友騙走的、計程車貸、我哥哥借的、我媽媽給我頭款買屋的房貸、另外還有我不能問的這些已經壓的我好累!我每月的薪資被法院及銀行扣款到零了,晚上回家做手工貼補家用,你卻是煙酒檳榔吃喝嫖賭錢花的不心疼,這些你都視若無睹嗎?我質問你那些債時你說不用我管但卻要我來還,其實我也不想管了因為我是真的放棄你了,同時也放棄了我自己對人生的憧憬!
真的我很獨立也很利害這樣又支撐了十多年,為什麼呢? 我在等小孩長大而你還是迷迷糊糊的過你所謂安穩快樂的生活!這些日子我還真不希望回家時碰見你你不知嗎? 離開你竟然是變成了我的夢想真的很可悲!
我離開了不是要躲著你一輩子,要跟我好好談也可以但請你不要用你那大男人的想法來處理好嗎?你請朋友傳簡訊打電話給我只會讓我更痛苦!他們不了解我也不是我的朋友只是不斷的製造壓力給我。你要我不要再提過去要看未來,那我當你保証人欠銀行的錢怎麼還?你不聞問的態度已經說明了一切,房貸愈還卻是愈多我也不打算再支付了! 我要為我自己留一些生活費用,要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嗎?那這二十年給的次數不夠嗎?過去的事忘不了未來的事也處理不了,若你真心想要彌補我那請你簽字離婚吧!或許這才是讓我真正快樂的開始!你不希望嗎?


你還是X嗎?
去X吧!

人神共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0/4/28zuu.html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各位網友自重
我是你老婆的話,20年前就跟你離婚了,還等現在,你說會改都是騙人的,當大家第一天出社會,

等到你老婆回心轉意,保證不出半年,你一定故態復萌,因為會改也是20年前就改,還等現在,

只能說樂見你老婆脫離苦海,希望她可以重新追尋自己的幸福之海~

muderxd wrote:
各位網友自重...(恕刪)


的確

muderxd wrote:
各位網友自重...(恕刪)


太太太太太強了

好在有你出面踩煞車了!!
如果信中所言屬實,

為何你還敢大言不慚說這不是你的錯??

你真的會改嗎??

那前面的20年你到底在做什麼??

這樣折磨一個女人,還算是男人嗎??

放她走吧!!

至少這件事你應該可以做得到吧!!

如果你還有良心的話........
diode165 wrote:
為什麼沒有人相信我呢?我不是來討罵的!我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啊!
人家不是說勸合不勸離嗎?幫我想想吧!
要我放棄是不可能的我無法接受的!我真的後悔了
為什麼還不給我機會呢?救救我吧!


愛她就是讓她走。
該是你為自己人生負責的時候了 看天要不要這麼早收你而已





diode165 wrote:
二十年了!我醒了!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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