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 MeOw wrote:
之前Yunalesca大有在另一篇說
"對我來說...
應該是一種Celebration吧...
還有昭告天下這是我老公...
恕刪)
為了真愛的話, 同居就好摟!
要結婚一定是有目的的!!!
Bertholt wrote:
至於我自己?我只是因為遇到一個獨一無二價值觀契合的人。
想想應該不可能有別人了,所以就結婚了。...(恕刪)
這個原因最中肯! 其他很多人結婚就只是條件交換罷了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